说真的我不知道这里适不适合写这些
原po很菜,今年暑假我才开始打第一份工,领的就是115
当我跟一个宜兰朋友提起,他说他很羡慕有115,当下我真的傻住
他说他的时薪只有90,而且还是因为她表现不错,不然同事甚至只有80
我在那个摸门特觉得自己真像个井底天龙人,不知道台北外的世界
刚刚在笨版看到也有人只领90的人,嘘90的人很多,
可是有人说这在中南部是常态,根本申诉无门,只会让自己丢工作。
我翻了一下精华区,找到了申诉管道
我在哪? z-7-3-5
part-time
7. ψ │ ╘ 薪资 & 权益 & 提醒 │
3. ◆ 提醒
5. ◇ 时薪未满95可申诉管道 by helloh
拜托,是时薪95的文章了欸!
现在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的薪水低于95,这些老板未免过太爽了吧?
所以我找到了劳基法相关规定,连结如右→http://imurl.net/AXaWN4
第 21 条
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
前项基本工资,由中央主管机关设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拟订后,报请行政
院核定之。
前项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之组织及其审议程序等事项,由中央主管机关另
以办法定之。
第 79 条
有下列各款规定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七条、第九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
项、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三
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一项
、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六十六条
至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或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说真的法条订在那里,一个人去检举,惯老板还是不甩你,
但如果有一群人去申诉,真的让他被罚一大堆钱,恶劣的低薪环境有可能改善吗?
目前我理解的解决之道是参考昭信法律事务所网站:http://www.chaohsin.com/wordtext.asp?gid=283
向雇主补足薪资差额,且依劳基法第79条之规定,县市政府主管单位可处雇主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锾。
最后想说的不是风凉话,我是觉得自己的权益守护好真的很重要......
如果受够被剥削的状况,拜托请为了自己,勇敢去申诉吧QAQ
原po不是键盘法律专家,只是一介115奴工,若有误请大力地鞭吧
如果有不符版规请告知,谢谢!
ps分类我不确定该放问题或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