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征才文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药品组)高级审查员征才
一、职称:高级审查员。
二、名额:正取2名,备取2名(候用期间3个月)。
三、性别:不拘。
四、资格条件:
(一)大学医学系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并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程度相当之专业训练或重要
工作经验7年以上或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程度相当之专业训练或重要工作经验3年以上且就
拟任工作曾有著作发表者。
(二)熟悉一般电脑操作、文书简报软件。
(三)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佳。
(四)应变及沟通能力佳、乐观积极、细心谨慎、具耐心,有责任感及团体合作精神;必要
时并可配合加班。
(五)具公文写作能力、一般行政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为佳。
五、工作项目:
(一)办理国内新药及生物药品审查相关事宜。
(二)办理临床试验审查及相关法规研拟。
(三)研拟再生医疗制剂审查及法规相关事务。
(四)其他交办事项。
六、工作地址:
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1段130巷99号F栋6楼(国家生技研究园区)。
七、应征方式(含检具文件):
(一)请于109年2月10日前,将下列文件之影本,于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凭)迳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号F栋6楼(国家生技研究园区)”,卫生福利部食品
药物管理署药品组谢伊汶小姐收,并于信封注记“应征药品组高级审查员”(未检齐资料
者视为不符资格):
1.个人履历(需黏贴或打印相片,含可联络到之电话及e-mail)。
2.大学以上全部学历证件。
3.自传。
4.英文能力证明。
5.服务证明或工作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程度相当之专业训练或重要工作经验7年以上或具有与拟任工作性
质程度相当之专业训练或重要工作经验3年以上且就拟任工作曾有著作发表者。
(二)本职缺一律以纸本报名,勿使用本署网页之"线上报名"作业。
(三)报名截止后将先行书面初审,符合者择优面试,未获遴用者将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
退件请附回邮信封。
(四)面试日期、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面试后择优录取2名,得增列候补名额2名,依序递补并以本职缺为限(候用期间3个
月,自遴选结果名单确定之翌日起算)。
(六)待遇依“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审查费雇用人员之职称、资格条件及薪级标准”
552薪点支给(约76,396元),于训练考核及格后,每月另核给医师津贴6万元,并得视工作
经验,于签准后调增专业津贴,最高每月支给10万元,有关本署临时人员工作规则、劳动
契约书及临时人员之相关规定,请上本署网站查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
?cid=74)。
(七)联络人:谢小姐 (02)2787-7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