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个快问快答好了
1.)
→ melon71: 所以现在板规定义的妈佛是要有飘点或超自然是吗? 老实 03/01 18:42
→ melon71: 说不太清楚现在的判决机制orz 03/01 18:42
→ melon71: 回楼上,我个人是觉得这样看房经验满妈佛啊…又不是天天 03/01 18:45
→ melon71: 皆可遇…况且我也不能证实他有隐疾还啥之类…在他感觉对 03/01 18:45
→ melon71: 房子超状况外的情况下,不让我们开水果房的时候真的当下 03/01 18:45
→ melon71: 只会有那种里面藏死人的感觉== 03/01 18:45
Ans :
现在的判定标准, 请看板规10-1
1. Marvel点定义:
以国民义务教育的科学知识,无证据可证明某奇特现象存在与否;
或国民义务教育的科学知识所难以解释的现象、现象间的相关性或因果关系,
且整个事件必须具有超自然或惊悚、惊奇、惊异的色彩。
如果你觉得这长串字很难理解, 那我来超译版规一下好惹
无科学证据可证明某奇特现象存在与否
ex : 鬼; UFO; 龙; 大脚; 亚特兰提斯; 诸神的黄昏; 基督教的世界末日; 时间旅行
传说中存在的生物或是异相, 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或是有发生的预兆
科学难以解释的现象
ex : 人体自燃; 马航370号空难; 前阵子台湾发生的桶尸案; 破不了的密室杀人事件
某种已经有被观测到但是人类还不明原理的现象
科学知识所难以解释的现象间的相关性或因果关系
ex : 荫尸会让家族不安宁的传说; 朱秀华借尸还魂的民间故事
看似科学可解释的两现象, 却存在科学上难以解释的关连性或因果关系
以朱秀华这个民间故事的例子来说.
断气后又突然复苏, 可能是医生没发现人没死绝
说自己是借尸还魂, 可能是重病后精神状况出了问题
但是口音突然改变成厦门腔, 以及真的有第三人能证实朱秀华的说词
那就很难说这不是一个灵异故事 (有兴趣可估狗)
且整个事件必须具有超自然或惊悚、惊奇、惊异的色彩
这一条主要是要限缩版上的文章要有点Marvel色彩,
才不会有人在板上po 地磁逆转的原理或是弦论之类的文章
然后, 只要国民义务教育的知识水平很难解释的故事, 就放过关了
回到你的案子来看, 你的故事只是碰到一个不敬业的房仲去销售一个屋况非常差的屋子
这个只要去任何租屋网, 故意找几个价钱在该地段远低于平均值的房子来看看
就很可能碰到屋况奇烂的老房子. 我也碰过啊, 月租3k在台北中山区的超老公寓隔间雅房.
所以你这个案子, 我实在很难昧着我的良心放过关.
至于为什么要设一个很囉嗦的板规?
我的精神很简单, 我要设一个版规是可以明确禁止某些废文类型
举例来说, 原先的板规是只要惊异就算符合板规
但惊异的定义是什么?
看到有人在捷运上打手枪算不算惊异? 食物里有馊水油算不算惊异? 大地震算不算惊异?
就算你觉得算, 总还是会有人觉得不算, 然后要求板主处理
所以板规还是严格点好, 也可以过滤掉不符版旨的文章
2.)
→ melon71: 依照板规第一页定义 的确有妈佛吧 冏 03/01 12:01
→ melon71: o大的七房一万文留着 而我的被删 没道理吧 冏… 03/01 12:04
板规第一页的说明是表达不当, 这我会请skyjazz修掉该页
o大的文章都说有鬼了, 符合板规, 我当然也不会去删
3.)
嘘 aragorn1128: 房东的态度分明很marvel,阿姨是表亲,但却是跟妈妈 03/01 10:14
→ aragorn1128: 同姓,连自己妈妈姓啥都不知道?! 何况之前特殊行业的 03/01 10:15
→ aragorn1128: po文被检举时,宅肥还说因为特殊,即使没飘点也算惊 03/01 10:15
→ aragorn1128: 奇(marvel)了,现在又说没有超自然现象不marvel?! 03/01 10:15
这篇? #1MAuZ55b (marvel) [ptt.cc] [公告] kaoh810237不违反板规9
这篇我是说对方有补Marvel点才没删文喔......
至于你说的笔记本我没印象了
4.)
推 Lizacos: 10之1版规写惊愕"或"超自然,代表2者有1即可成立;如果是 03/01 13:29
→ Lizacos: 写惊愕"且" 超自然,才代表两者皆有才可成立,目前版规 03/01 13:29
→ Lizacos: 的用词删七房1万文确实不太合理呢…那边文都可被删的话 03/01 13:29
→ Lizacos: 那人吓人之类的如跟纵狂的是不是都该被删掉呢 03/01 13:29
关键不是没超自然点, 是没下面这几点
以国民义务教育的科学知识,无证据可证明某奇特现象存在与否;
或国民义务教育的科学知识所难以解释的现象、现象间的相关性或因果关系
至于人吓人可不可以?
疑案悬案这种破不了的案件都可以, 像花莲五子命案
某方面已经远远异于常人而难以被一般人所解释其怪现象的奇人也可以,
像明明搬过很多次家, 也没被放追踪器, 却还是可以找到你的跟踪狂
如果只是陈述一个简单的杀人事件, 那个就麻烦不要PO了
如果这样都可以的话, 我看连社会新闻都可以P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