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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 图书馆法扩大特殊读者群
【联合报╱记者郑?╱即时报导】2015.01.20 08:15 pm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图书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重新界定现行条文的“特殊读者”,
除视觉即听觉障碍者外,增订“学习及其他阅读困难障碍者”。
民进党立委陈节如表示,依据“马拉克什公约”精神增加学习及其他阅读障碍两类,进而
扩大特殊读者群;并增列第二项,由法律授权制定相关办法,以利图书馆向各类图书资讯
之出版人征集、转制、并提供给特殊读者。
陈节如说,图书馆法修正通过后,更能促使台湾图书馆与时俱进,利用国际上明、盲通用
的数位科技,提供特殊读者更加可近性、即时性、客制化的数位转换图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