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tentiality:可是bowcacayy怎么看一个人,她很需要一份工作, 06/10 20:16
→ potentiality:偏偏那工作环境又非性别友善,当然也不是公家单位, 06/10 20:16
→ potentiality:加上她没钱没闲去告人家民事,这样她还有义务出柜吗?
我是双性恋。但我在现实生活中出柜,从来都只会说自己是同性恋。
一方面,既然和女友已交往很长一段时间,很稳定也有结婚打算(去国外),那么说自己只
是同性恋也不妨,另一方面,也没必要让保守人士以为你“还有其它可能性”,公家单位
因为较保守,加上在单位里年纪最小(其实也不小了),一开始热心的婆婆妈妈同事们,还
热心的想帮我保守秘密,说是公务员想法很保守,怕我被人家蜚短流长的。我只好赶忙阻
止,谢谢他们的好意。
有版友问,如果没钱没闲怎么打官司?民事部分可以申请看看诉讼救助,毕竟只要证据收
集齐全,记得录音,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造负担,钱不太是问题
。或者不告民事,只告刑事,交给检察官再等和解金就好,八卦版一堆讼棍靠这赚钱,这
不是很好的发财机会嘛。
并不是要每个人出柜都出的剑拔弩张,告来告去,事实上,真的出柜你会发现,那些人通
通会闭嘴,很少人吃饱那么闲当面对同志表达恐同症好吗???
(大家不会玻璃心到认为“迟早该找个男人嫁”也算仇恨言论吧。不少男人很怕自己
没有存在价值的嘛,这种话30岁以上异女听更多、被攻击的更惨)
真有一个跳出来尖锐攻击你,更可能有两个、三个看不过去的出来阻止他,
这几年的问券调查,赞成同志有伴侣权的已经过半了。
如果你不出柜,怎么给那些正义的直男、直女跳出来为你拔刀相助的机会。
出柜最大的目的,并不在于反击那一两个恐同人士,而是让人们“习惯”有同志在身边,
让大家认知到,同志跟一般人没什么不同,而彼此了解,会减少歧见。
至于职场上的歧视,我还是老话一句,那些老板,
没人吃饱那么闲跟钱$$$$$$$$过不去好吗???
与其说同志身分会造成玻璃天花板,不如说女性身分造成玻璃天花板的情形更严重,
异性恋女性在职场上是真正的弱势,你很容易被揣测将因为婚姻、怀孕等等可能,
而不被公司重用。我在任公务员前,是待在民间公司,反而因为出柜
以及很能配合时差、出国、出差、而升职(耸肩),算是出柜的意外之喜。
如果只是想把自己能藏的东西藏起来,想想看,藏不起来的该怎么办?
如身心障碍者、贫穷、身材较丰腴的女性或男性、跨性别…?
勇敢拥抱自己的特质吧!那些流言蜚语真的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可怕,
我认为同志都应该要有关于“如何出柜”的人生计划,等待自己勇气足够了、
等待自己经济独立了,先从向原生家庭出柜开始,争取盟友,
而争取同志法律上应有的权利,只是其中一个战场而已,我们生而为人,
有许许多多的战场,为自己打、也为别人打,
出柜只是第一场最小的战役而已。
※ 引述《ShyLes (人家会害羞 (拉板匿名ID))》之铭言:
: 昨天在脸书上看到有人转了某篇新闻,是最近很夯的瑶婷恋,
: 会吸引我目光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那张照片拍得很有意境,
: 于是我就点了进去想看看文章内容,
: 但是却被网友们底下的回应搞得非常失望与受挫。
: 曾经跟过乡土剧流行的我大概也知道台湾乡土剧就是有什么梗用什么梗,
: 剧情乱乱绕、人物关系乱糟糟、主角都九命怪猫……
: 但偏偏就是越夸张收视越好,
: 虽然这出我没有跟着看,但多少也知道编剧写了个瑶婷恋,
: 姑且不论乡土剧的剧情有多夸张什么的,只觉得这个编剧很有种,
: 敢在很多婆婆妈妈最爱看得戏写这种剧情,
: 内心里还暗暗期望透过这出戏能让年长者多少理解关于同性相爱这一块,
: 只是点进去看评论,几乎一面倒的在骂编剧带坏囝仔大小、鼓励同性恋、恶心、
: 有病……诸如此类的回应,
: 我也知道跟网友认真就输了,只是看到很多评论还是觉得很难过,
: 还有妈妈说:我不反对同性恋,只要他们不要把我的小孩变成同性恋就好。
: 看似接纳,实则上还是以有色眼光看待不是吗?
: 前阵子版上的一篇文章让我颇有感触,身边很多长辈其实对同性恋总是抱持着敌意,
: 有权有势的,觉得自己丢不起那个脸,
: 比较传统的,觉得是自己做不好老天给的报应,
: 对不起祖先、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
: 更重要的是,别人的孩子这样没关系,但我的孩子不能这样。
: 对于另一位版友的回文,我也非常认同,
: 想反抗、想逃离,或者更直接一点想让关系透明化,
: 那真的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后盾。
: 这个社会真的很现实,明明有很多的名人、艺术家、时尚家也是身为同志,
: 可追随者们能够鄙视他们的性向,却同时推崇他们的理念,
: 在赞扬妳的能力的同时,却同时鄙视妳,
: 只能藉著拥有越高的能力,才能稍稍减少一点不友善的眼光。
: (或许根本不能减少)
: 很多年以前,我在无名打了一篇文章,那时候是因为欧洲某个国家通过了同志婚姻法案,
: 那时候的我只是个国中生,打那篇文章主要是想抒发我赞成且同意这件事,
: 那个当下我从没想过自己在好几年后会和一个女生在一起,
: 我只是很单纯的觉得和自己所爱的人结婚并没有什么不对,
: 而十几年后的现在,我的角色从旁观者变成了当事人,
: 台湾还在为这议题争论不休,
: 要和所爱的人在一起很难,即使法案通过,但那几千年来的观念要如何打破?
: 那根深蒂固的偏见及歧视,真的能够不如影随行吗?
: 我和闪光都是彼此的第一任,
: 我们不喜欢对自己贴上标签,
: 她较中性但并不喜欢被以T称呼,
: 我应该是俗称的女孩样,但硬要分我也不会分,就是女孩样,
: 与其说我们喜欢女生,不如说是我们喜欢的那个人是女生,
: 曾经我们也聊过,要是有一天我们真的要分开无法再继续走下去,
: 未来还会再继续跟女生在一起吗?
: 我们的回答都是不会,因为太累太辛苦了。
: 讲到这里可能会被鞭,
: 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非常认真的走过了快六个年头,
: 如果未来可以,也想继续这样走下去。
: 只是这个社会真的允许我们做这么好的梦吗?
: 当离开了校园以后,才明白这社会真的不是那么样的包容。
: 什么时候成一个家?
: 在这块土地上真的等得到吗?
: 一个外头没有流言蜚语、没有歧视、没有偏见,只有艳阳和蓝天……
: 属于我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