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房子刚签约也找好银行,开始申请贷款了。
今天房仲来电告知,卖方当初贷款有答应银行一年内不能转卖,
要到今年7月底才刚好满一年,否则有八万元的罚款。
因为这个原因,虽然签约时最后交屋日6/3,
但希望我可以等卖方七月底办完涂销再交屋。
我查了一下正常流程是先过户、再涂销、再点交。
我是想要帮忙卖家,不让她付八万罚款,但又希望可以早点入住。
不然等七月底之后交屋再装潢,又等鬼月结束,我可能九月才能入住了。
所以想请问版友,在卖家涂销前,我可以先装潢屋子吗?
还是涂销与点交的先后顺序由双方合意就行呢?
这样延后交屋的状况有什么该注意的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