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仲介费原本就不合理的高,乡民必杀!

楼主: tp62u04 (抛砖弟)   2015-04-16 16:58:15
※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之铭言:
: 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场
: 1,房仲有付出,收费是应该
: 2,房仲服务费没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监察院纠正,早该删除
: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业分别收费,不然对房仲也不公平
: 房仲的作业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没有差别,当然有上班有付出当然可以收费,这

: 有争议;
: 现在台湾的问题是,仲介服务费没有理由法定6%,
: 当然有人会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会多给,
: 但是既然叫作服务费,应该是有受到服务才收的服务费,在此前提之下没有理由法定6%

: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 一般乡民不会知道这个,当房仲翻法条翻规定出来给一般人时,他们是没有选择的。很

: 人真的不懂,像前几天新闻,有人是一辈子都没去过警察局、或公家机关,甚至是法院

: 去会怕。所以当他们看到收费标准是这样,而且还是法令有规定,很多人很多乡民都不

: 反抗,因为他们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没去过衙门,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乖

: 的缴钱。
: 从法理学来说,假设一般法律是初级规则,仲介收费的规定是次级规则,一般人一般乡

: 都会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这6%比例是在没有强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习惯下形成

: 单纯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后房仲业获得这法律问题上的利益,经济学上的超额利润

: 如果6%都无法应付成本,那么就不会有人去从事;现在很显然是获利超过成本很多,因

: 房仲开到比所有便利商店总店数还多,这是不健康的台湾产业结构。
: 从政府行政上,本来就该尽快检讨修正,不然监察院纠正假的?行政院有在作,但是真

: 太慢太慢。
: 从乡民习惯上,要知道这是不合理的,因为6%是上限,不是收费标准。
: 从房仲角度看,因为侵蚀到房仲利益,当然会群起攻击,但是如果一个产业要正面成长

: 自己更应该要适时作检讨修正,而不是一直攻击。
: 我被攻击谩骂超过2年,应该有3年,但是我不会改变立场,仲介费就是不合理过高,应

: 调整,行政院长不论是谁,我都会继续写信争取尽速修法,让房仲回归正常产业和正常

: 费(例如依照作业收费),对房仲不见得一定是坏事。
: 还请各位乡民继续努力,我知道有其他人也有在投信email行政院反对房仲高收费,请

: 家一起努力,不需上街、不需请假、不需风吹雨淋日晒、不需抛头颅洒热血,你只要拿

: 鼠标,点击行政院长信箱,请他尽快依监察院纠正检讨房仲收费,然后email寄出,这

: 就完成了。
: 感谢大家
: 你的一封信会救了自己和下一代
: 还有岌岌可危的台湾
: <(_ _)>
删拉
不该定个6%
这么高又没服务的品质怎么办?
其实应该这样
取消6%的限制
无上限无下限
不然
服务真的很烂怎么办?
服务真的太好怎么办?
上次那仲介我好想给他10%
只能给满再包红包惹
代书你说呢? 就没6%的限制拉
要修改 要上修才合理
作者: alonsoHH (alonsoHH)   2015-04-17 11:33:00
原来代书不受6%限制????? 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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