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3052200103.html
2.内容:
学者建议:2年内转手课税 延为4年
2013-05-22 01:27 工商时报 【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奢侈税实施将满两年,财政部正委托学者研究,朝只修不废方向检讨。现制持有期
间在2年以内的非自用房屋和土地课征奢侈税,依学者建议,将把2年以内,延长为4年以
内将课征奢侈税。
在证所税修法大致底定后,奢侈税修正紧接在后,是财政部下半年度重点法案。财
政部长张盛和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奢侈税已委托外部学者研究,包括课税的年限、范围、
税基、税率等,都可以检讨。
据了解,研究团队已做出三大建议,包括:奢侈税只修不废,应全面公开检讨税制
后再退场;第二,彻底检讨特销税条例第5条之免税条款,补强成为逃漏税温床之处。第
三,为避免奢侈税伤及无辜,建议财政部成立委员会,进行个案认定,放过不适用免税条
款的自住民众。
统计资料显示,奢侈税上路后,国内房市成交量萎缩,但房价却逆势微涨,投资风
气亦有南移现象。
有鉴于此,学者认为,实价登录才刚建置,房价数据未能普及全国,短期间内房地
产政策难以健全,建议仿效新加坡,将奢侈税的实施期间,由2年延长为4年,以免2年闭
锁期一过,卖方再无顾忌抛售,房价恐将再度飙涨。
其次,特销税第5条为免税条款,但往往成为逃漏税温床。例如5条1款,以所有权
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户房屋,可免课奢侈税,但若持有人不断买进卖出,有
炒作之嫌,但因名下始终维持仅有一户房屋,一样可免课奢侈税,显不合理,建议财政部
应限制个人移转房地产的次数,才能防杜逃漏税。
另外,非课税标的之非都土地,近期也兴起炒作歪风,财政部考虑应纳入课税范围
,但考量到非都土地涵盖全台,范围包括农地、河滨地及保育地,范围十分广泛,将锁定
容易炒作者,例如都市周边的非都土地,才纳入课税范围。
财政部表示,委外研究团队将于7月举办座谈会,广征各界意见,预计立法院下会
期提修法,最快明年新法就可上路。
3.心得或感想:
之前的新闻消息指出
奢侈税要由2年延长为3年
现在
学者建议 延长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