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市政府追讨房屋修缮贷款利息

楼主: s99101121 (su)   2013-03-10 00:37:45
去年我去申请房屋修缮贷款
但前几天市政府寄来一份公文
上面注明(简单重点叙述)
台端家庭年收入为1157822元,超过101年标准97万
将终止利息补贴,并请自101年1月1日起已拨付之利息还反补贴机关
如有疑义,于102年3月18日前,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本府提出申复
如不服本处分,依诉讼法第14条及第58条规定,得自本处分送达之翌日起30天,缮具诉讼书由本府涵转内政部提起诉讼
如上叙述为什么这样我之前申请贷款还能通过
这样我是不是要向市政府补交之前补贴利息
我要怎么申诉
作者: kai761   2013-03-10 01:44:00
这之前为何能过,不是重点。只要家庭收入超过97万,就该还。
作者: kai761   2013-03-10 01:45:00
除非你能证明低于97万,否则就还了吧
楼主: s99101121 (su)   2013-03-10 12:07:00
这是市政府疏失还要补还利息有点生气市政府应该认列!!
楼主: s99101121 (su)   2013-03-10 12:09:00
之前需要补还利息我可以申诉政府认列如果知道会这样我就
作者: kai761   2013-03-10 12:17:00
可能1.申请年度符合,但101年度超过标准了。 或2.原本就不符规定,作业疏失。 但无论如何,不该拿得就不能拿。即使作业
作者: kai761   2013-03-10 12:18:00
疏失,不是说你就不必还, 就像店员找错钱多给,客人还是得
作者: kai761   2013-03-10 12:19:00
还。 处分书已经写清楚怎救济,你也列出来了。建议,不必浪费时间,除非收入低于97万,否则100%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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