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先进大家好,小妹近日要购入人生第一间房子
因第一次买房,有许多不懂之处,烦请各位不吝解惑
事情是这样的,目前买房与卖方都已谈定买卖总价,并已支付订金10万元,卖方也签收了
假设我自备款150万(占三成),其余七成银行贷款,并交易全程使用银行履约保证专户
但约定要签约之前,卖方跟我主张说,"法律"规定他可先拿走我的自备款的三成
后续价金仍使用履保专户流程,卖方是说这样他给我过户的文件之后他才有保障
我疑惑的点是,既然使用履保专户,不就是所有买卖价金都要先汇入履保专户中
等待交屋完成后再交付价金?同时保障的是买卖双方,并非单纯只有买方一方
我有爬文发现,如果我同意先给他自备款三成也就是50万元,
这50万银行并不提供保障,是吗?
既然如此,哪一条"法律"规定他可以先拿走我自备款的三成?
因为我查了好多家提供履保的建经公司网站,条款只有说"卖方要动支,须经买方同意"
怎么样都找不到卖方说的那个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也完全没有提到什么自备款的三成
到底是我的理解错误还是他有问题?
以上,谢谢大家的帮助^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