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社会事】同性恋得先当伴侣 结婚再等等

楼主: gaytsis (魁奇斯)   2015-11-27 21:59:25
i-Voting大胜,法务部仍怕“贸然立法会造成社会对立”
法务部举办i-Voting,民调赞成制定《同性婚姻法》大胜,但政策拟定却背道而驰,法务
部仍对社会民情、国际潮流有诸多考量,打算先朝着制定《同性伴侣法》方向迈进,同志
争取婚姻平权有得等。
侯柏青
法务部在网络上举行为期三个月的同性伴侣i-Voting(网络民调),共吸引超过二十万人
上网投票。最终民调出炉,有五成九赞成立法让同志取得配偶或类似关系,七成一赞成拟
定《同性婚姻法》,五成五反对拟定《同性伴侣法》。
虽然赞成制定《同性婚姻法》的民调大胜,但法务部仍对社会民情、国际潮流有诸多考量
,打算先朝着制定《同性伴侣法》方向迈进,同志争取平权有得等。
其实,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去年十二月审查立委所提的《同性婚姻法》版本时,法
务部当时就以“贸然立法会造成社会对立”反对。今年三月,法务部向行政院建议,在第
一阶段先落实保障同性伴侣权益,第二阶段再参考他国做法,制定《同性伴侣法》。
法务部官员指出,第一阶段,行政院性评会已蒐集与同志权益有关的六十多条法规,逐步
将同志纳入规定。举例来说,以往同志受限于监所规定,无法探视服刑中的伴侣,若修改
规定后,只要是同户籍,就能获准探视。
法务部举办i-Voting,民调赞成制定《同性婚姻法》大胜,但政策拟定却背道而驰。对此
,法律事务司司长林秀莲解释,法务部的政策早在三月就送进行政院,而该民调是在八月
到十月举行,况且民调并未针对全民,只针对网络族群,不能当成政策依据,只能当成参
考。
她强调,外国还是以两阶段立法居多,大多数是先制定伴侣法,才会制定婚姻法,法务部
将蒐集国外案例做为参考,至于《同性伴侣法》何时出炉,并没有既定时程。
法务部版的《同性伴侣法》草案“八字还没一撇”,但举办网络民调的过程相当刺激,除
了民众反映有“灌票”情况,双方阵营也在网络上互相放话,留言几乎灌爆网页,数据呈
现激烈拉锯,直到最后才分出胜负。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TOP&i=TXT20151125160133G6Y
国际潮流 通过同婚的国家不是愈来愈多了吗?只能盼望新的法务部长了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5-11-27 22:17:00
针对全民的民调,法务部也没理过。
作者: brokeback   2015-11-27 23:03:00
law-in-shit明年520之后还会是部长?ㄆㄏ
作者: KelvinCheng (小中)   2015-11-27 23:09:00
反正这内阁是换定了
作者: hbc56   2015-11-28 00:29:00
干拎良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11-28 00:39:00
空口说说~反正也没有真心要推
作者: l01weirdo10l (mimoOliver)   2015-11-28 13:18:00
嗯……你说说我听听
作者: kk0906 (kk0906)   2015-11-28 23:51:00
希望能公民投票才有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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