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童子贤旗下“目宿媒体”拍纪录片 未分级就上映
http://goo.gl/97JWCC 记者李光仪/台北报导
文化部疑似为童子贤成立的“目宿媒体”所拍摄之纪录片“东西”护航,不但在导演、后
制团队都是香港人的情况下,取得国片资格,可领取相关补助,而且没通过影片分级审查
就先行上映。承办人员要依法处理,文化部电影组长杨秀玉还呛“童子贤是你们罚得起的
吗?”然后帮影片赶办分级。
和硕科技董事长童子贤成立的“目宿媒体”,自2011年起投入“他们在岛屿写作”文学大
师系列纪录片的拍摄,其中引发争议的,是“东西”。文化部影视局官员向本报指出,他
们是在24日接获检举,说此片还没有通过分级审查,就先行在12月22日上映。
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依照电影法,影片未获电影分级就自行上映,应该裁罚6万至30万
元;他向电影组组长杨秀玉报告此事,但杨秀玉却回呛,“童子贤是你们罚得起的吗?”
于是该局事后再赶工帮影片进行审查,25日取得分级。
官员说,由于尚未取得分级证明,目宿媒体是用“签切结书”的方式,向播映的电影院保
证“若贵影院无照映演而导致罚款或停业,目宿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愿成单一切责任”。他
认为,将来有限额的陆片也这么做,影视局要如何处理?
官员还说,影视局护航的事不只这桩,“东西”制作团队,从导演和后制都是香港人,却
以国片名义送审;但影视局却教他们“改片头字幕”,将台湾方也列名“参与制作”,取
得国片身分。因国片在上映时可拿补助,未来出国参展,也可拿奖励,“未来其他香港、
陆片是否也可比照办理”?
不过官员也指出,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此案是更高层官员授意;但无论如何,“法律不
能因为某些人而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