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先说,我完全支持原PO的作法,若是认为合约不合理,没有必要看中途爱妈脸色
去收容所/路上捡/甚至是用买的,只要适合自己就是好方法
身为一个新手猫奴,我上个月也是从中途那边领养了一只猫
这边想提供大家另一个对抗不合理条约的做法
起初合约书也是有这些莫名其妙的条约如:
1. 生病死亡要通知中途
2. 要家访
3. 饲养方式若中途认为不妥时可以无条件拿回猫咪
4. 定期要看照片影片
当下看到合约书也是蛮傻眼的,不过去中途家里面跟猫互动一次以后,
觉得很喜欢那只猫,想想也算是种缘分
于是念头一转,我跟中途协调修改合约书,改掉我觉得最不合理的以上几点如下
1. "在中途转交猫咪的六个月内",生病或死亡要通知中途
2. 家访以"视讯"的方式进行,并且在要求视讯至少五天前告知,送养人不得无故打扰收养人
3. 饲养方式若中途认为不妥,"先经由公正第三方兽医单位判断后",中途可拿回猫咪
4. 我会帮猫咪办IG,照片影片都PO在上面,请中途自行追踪,这样双方都省时
后来中途方也都爽快答应了,现在也跟猫咪相处得很融洽唷
我想说的是,若觉得合约不合理,协调修改也是一个可行的做法,
而且我觉得双方可以借由协调合约书的过程,
更加厘清这个送养人/收养人未来发生争议的可能性,供大家参考
最后再次强调我完全赞同大多数推文以及原PO的做法,若认为中途不合理没有必要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