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分享] 猴硐不是猫天堂?!但不用刻意妖魔化!

楼主: pasaga (dying)   2014-07-25 20:23:42
→ laurine1102:m1319 http://ppt.cc/nxqX
源自猫夫人粉丝专页,猫夫人自己说是志工写的(?)
说真话,其实这些东西是谁写的一点也不重要
不过既然猫夫人(本人or粉丝or???)都上来了
那么我非常诚恳的建议猫夫人以及其拥护者:
快点提告!
在各说各话的情况下,比起猫夫人各种被打脸文,本人更相信那些不知名的志工们
但,若事实并非那些志工所言,猫夫人提告 完全站得住脚
甚至可能只要一提告~那些说谎的人就会马上撤文道歉^_^
而倘若不提告...猫夫人就会跟某部长一样~说词完全就是欲盖弥彰
某部长劈哩啪啦说了一大堆~最后还是不敢告....
所以~快告吧~~不告就等于告诉大家钱夫人的事情属实囉!
给那些觉得有帮助到浪猫就没关系的人....(不单指此事件)
假设到处募款几百万,实际花在浪猫上只有几万块,你们真的会觉得没关系吗?
又或是中途送养猫咪,一手跟送来猫的人要费用,一手再跟认养人收取高额认养费
也没关系?
反正猫咪有获得帮助就OK?
(因为平常在板上看到版众对事件反应并不是如此,感觉非常诧异)
※ 引述《zombiedog (僵尸犬)》之铭言:
: 这是一个猴硐义工的心得分享
: 文很长
: 文章来源: goo.gl/wPdoYs
作者: NANASAN (无所谓)   2014-07-25 20:32:00
捐款收支明细请公开~~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7-25 20:36:00
怎么告啊 内部志工若为该法人成员之一还可以直接告她 不爽她的非社员要告除非能举证她捐款流向不明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7-25 20:45:00
看到自己的ID以为怎么了= =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14-07-25 20:46:00
说一下 被告了要出庭 但是有很大机率没事...因为他是公众
作者: NANASAN (无所谓)   2014-07-25 20:46:00
Po说的不知名志工是其他团体的,不是夫人底下的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14-07-25 20:48:00
人物....做的是可受公评之事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7-25 20:54:00
我比较质疑的是,口口声声说爱猫却为了拍照把猫咪吓坏和因为怀孕而把猫送走...补网址~ http://ppt.cc/Gi61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7-25 21:05:00
证据呢? 你讲了一堆,有证据吗? 到处放话也没有关系喔?动不动就要提告,又要跑法院又要请律师,告赢了也没啥用,罚钱也只是政府在爽........不告就是属实,依你这种说法,你被消波块揍了之后你敢提告? 有没有社会常识啊,小朋友讲话真是可笑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7-25 21:12:00
楼上是某夫人粉丝崩溃吗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4-07-25 21:14:00
科科科科科...1.要告不需要请律师 2.原告不出席侦查庭也无所谓 3.告赢怎么会没用?? 4.你现在是把夫人跟消波块放在一起比吗? 大胆!!! 小朋友先去研究一下诉讼流程吧
作者: shellynw   2014-07-25 21:26:00
赶快告一告,千万别怕法院认证!!XD
作者: ying777y (小护士↖(〞︶〝*) 咕叽)   2014-07-25 21:28:00
看到许多铁粉崩溃还满好笑Der XDDDD不然这样问好了,JOJO大那么激动,是做了什么伟大的付出吗?^^?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7-25 21:31:00
jojo大是各个版的水桶常客捏,不要这样崩溃拉XD
作者: ying777y (小护士↖(〞︶〝*) 咕叽)   2014-07-25 21:32:00
那就表示某JO可能是钓客? 推文要小心囉~~~~(喊
作者: ricefoxy (爪子)   2014-07-25 22:10:00
铁粉有趣wwwww
作者: sophia6607   2014-07-25 23:25:00
支持提告,让法院认证执是执非吧!不过粉丝先崩溃了XD
作者: eikenn (ball)   2014-07-25 23:45:00
铁粉崩溃囉~~支持提告!!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14-07-26 00:48:00
听说他们确实有告过人 夫人有个律师朋友详细情形 那人也不敢多说....感觉救志工被他弄怕了网络讲话小心不要讲脏话 不要意图损害名誉 其实不用怕成那样...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7-26 01:09:00
http://ppt.cc/SKxP 她没有告过人 是被人告 貌似律师费给太少 只有起诉成功唉没法直接缩连结 想看的自己查 新北地院102,自,12 (被人告各持立场的看看 新北地院102.简上.304 偏激言论换来缓刑想一想各自的初衷是什么 为山城带来繁荣是美事 人爽了 猫也受惠 但是少了文明 猫也好不到哪去 成了苦主
作者: sund1003 (一直走)   2014-07-26 01:38:00
上次不是才一个PO猴硐狗照的女孩出来说被告吗?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7-26 01:39:00
关键字漏掉猴硐了 我再查查
作者: sund1003 (一直走)   2014-07-26 01:57:00
查不到了 不过有看到讨论 http://ppt.cc/rZEu 也没证明什还有还是劝铁粉别帮倒忙了,你们可能有一套护航流程在粉丝团还可以取暖用(因为反对真的会被删除)但这是PTT耶看到黑影就乱呛很难看,跳针有当志工才准讲话也很傻眼...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7-26 02:04:00
刚去319看了 婚后有能力花56百万买米浆叫做有能力 婚前养13只猫还能嫁给兽医院长 奇怪了 那56百万去请个阿姨张罗大家庭的嘴 会很难吗?对不起!我前面推文失言了 我不确定她有没有告过人
作者: sund1003 (一直走)   2014-07-26 02:10:00
楼上不用对不起啊,因为真的查不到咩 但发文还是小心点吧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7-26 02:15:00
我决定要养20只猫去把一个兽医院长 哼~~(鼻孔喷烟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14-07-26 02:57:00
楼上 这样只会把到一个满口脏话的兽医院长http://goo.gl/DYfRZ8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4-07-26 07:18:00
支持取消路跑的活动页不见了(刚发现的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7-26 10:59:00
XDDDDD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球上的外星人)   2014-07-26 11:10:00
v大的连结我看了,若要比酸,林院长也不遑多让把猫送养可以找很多理由,可是,在艰难的情况下,坚持把猫留在身边,设法给她好日子,只要一个理由就够了。开动物医院、买奔驰的人,算是很有能力了吧,但是,连这样的人都要把猫送养,那我们这种月薪不到三万的人要怎么办?仔细挑选后续的认养人,是那些不想再养猫的饲主对猫最后的仁慈,不过,那并不代表对猫就没有亏欠,让猫来到自己的生命中,难道不是一生的约定吗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4-07-28 05:33:00
口口声声爱猫,帮自家爱猫拍了一堆照片,后来送养,没记错的话当时板友说的理由好像是因为有小孩.....告人的事情在网络上很早就有人提过了,也不是今天才听人家说((是早就听说了...( ′-`)y-~总之...........我觉得这篇讲得也不错啊! 或者某夫人要自清最简单就是公布明细,这很简单吧? 不过是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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