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black (艾伦布莱克)》之铭言:
: ※ 引述《wildmeteor (西萌)》之铭言:
: : 我是原PO,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后续了。
: : 一样是手机排版,就拜托大家见谅了。
: : 晚上跟车主家人及曾任法律顾问的朋友吃饭,才刚听完一些这阵子的录音和看完我发的文
: : 章,正在安排接下来的动作,业务讯息就来了。
: : 他表示,要我们回想他的处理方式是否就如爆料一般。
: : (我觉得我写的还算客气耶,而且发出去前还跟当事人校过无数次稿。)
: : 他很有诚意要解决这事。
: : (嗯?所以可以多送一年免保吗?)
: : 后面补了一句“该负的责任我绝对会承担,但是其他责任,我也会让该负责的人承担。”
: : 看到这句时我嘴里的饭差点喷出来。
: : Well, 是这样啦...
: : 我这人噢,比较玻璃心搞操烦一点,您这样写让我觉得有点不舒服耶,感觉那个其他责任
: : 就是在指向我这样。
: : 我想说的是噢,我们家从没有欺负过人,但不代表我们好欺负,多发这篇是想给您提个醒
: : ,我今天写的通篇既没指名也没道姓,这坑您爱跳跌疼了就忍着点别唉。
: : 爬上来了脑子别太上火而发讯息威胁我们。
: : 我说过这系列文不会删就是不会删。
: : 所有讯息、录音我们都已整理好等著,要寄给德国总公司的信已经在润校稿中。
: : 我们只想要回属于我们的权利,希望事情不要往更糟糕的方向去。
: : 谢谢大家。
: 借串请教 原PO是成功人士 老婆又是法律人 遇到此事还是搞得乌烟瘴气
: 想请教其他普通人 遇到这种花钱买罪受的事情怎办?
: 老实说我很有可能吞下去 我知道很孬很姑息 可是我实在没时间 也没知识去搞
: 大概业务唬烂唬烂 我就会觉得绣一块也没差
: 还是标准程序就是闹大? 感觉车业务最怕闹大 跟保险公司一样 上新闻名声就不好
: 大家讨论讨论
恩....这样讲好了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 说实在以台湾的法院和法律来说
你最后还真的只能吞下去
因为德国原厂的代理或经销合约一定有提到是代理商自行解决
所以告状去原厂其实没洨用
阿这些代理商齁 最怕是什么 最怕就是先例一开 以后后患无穷
干你原厂造车出的包 我代理商居然要帮你赔钱
不过像原原po那种老婆刚好法律系毕业的可能还有一招可以针对那个业务
就是滥诉
反正就对话纪录或录音里只要有他合理推测有犯罪可能或主观犯罪事实的
就一个一个拿出来分开告 让他跑地检署或法院跑到饱
反正他老婆法律系可以自己拟诉状 省律师费
有些无聊的死有钱人遇到这种状况时 还会特别花钱请律师找爽快
我身边就有死有钱人一年内告某个他看不爽的人19件.....
花了几十万 就图个爽字
至于诬告 呵呵 不存在的 只要手脚做的好
台湾法律就是这么畸形 有钱人可以用公权力玩穷人玩到他精神衰弱
至于你说闹大后的它们会担心品牌名声问题
事实是他们根本一点都不在意 因为它们就是总代理商
在台湾他就是垄断奔驰这个品牌
只要德国奔驰还有人爱 上新闻他根本不在意
看看之前台中BMW和保时捷事件 根本没人在意
新车出来消费者还是一样真香
所以齁 遇到这种事 真的是除非有像柠檬车法条这种强制规定
否则你台湾人就是被这些车商吃死死
要是我啦 我大概会懒得花钱跟它们用正规途径玩
最后默默吃下去后出保固 然后花钱找人打断那业务手脚求个爽
只是记得隔个半年一年再去打 不然很容易就会被警方摸回你身上
对了 其实打断手脚是有价码的....而且其实满便宜的喔
某方面来说请律师还比较贵XD
只是这种你要有门路就是了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