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一月底的时候绿灯直行,被旁边从人行道冲下来的人撞到,他下来的地方为T字
路口,号志为红灯
朋友伤势:鼻子下巴脖子脚都有缝针,还有擦伤,请假一礼拜无法上班
我的伤势:下巴缝针,膝盖擦伤,请假一天无法上班
车祸鉴定结果出来对方是全责
对方保险跟我们和解说我们提供的单据最多只能给两个人总额六万和解(包括强制险与车
损)
我们要求20万含精神赔偿,后来砍到十万,但是对方也不愿意赔偿差额四万
有跟对方说会提告过失伤害,对方表示没关系啊也没办法
想请问有经验的大家,以这种伤势求偿20万是不是真的太多?虽然对方全责但他完全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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