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程序法第173条
人民陈情无具体之内容或未具真实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处理
这个无具体内容是指
1.陈情没写清楚内容,不够具体
2.有写清楚内容,承办人说查无此事
我总觉得是1但我问认识的公务员他说是2
我又问AI感觉像是1
因为我看后面的未具真实姓名或住址判断
这个无具体内容应该是没写内容或者有写内容但内容空泛
但我也不是唸法律的,求解惑谢谢
https://i.imgur.com/lYd6ZOY.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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