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入境现金申报、黄金
黄金 旅客携带黄金出入境皆应向海关登记,若携带黄金价值超过2万美元,应先向经济部
国际贸易局申请输出入许可证,再至海关申报。
外币 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币应报明海关登记。携带超额未申报者,超过部分会没
收。
有价证券 携出及携入有价证券总面额达等值1万美元者,应向海关申报。未依规定申报或
申报不实者,科以相当于未申报或申报不实有价证券价额之罚锾。
新台币 每人携带现金以新台币10万元为限,如携带超过限额时,入境前需先向中央银行
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未经查验不得携入,若未申报,超过新台币10万元部分没收;
申报不实者,超过申报部分没收。
人民币 每人携带现金人民币以2万元为限,超过限额,应自动向海关申报,并自行封存于
海关,出境时准予携出。如申报不实,超过部分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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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网络找到2019的资料
但还是看不太懂
意思是我今天回国只要各项没超过,就没事吗?
例如带新台币10万 + 美金1万 + 黄金(2万美元) +人民币1万
这样价值超过新台币一百万,没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