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X78NT1 (猫一只却爱上鱼)
2016-07-25 06:06:35各位好
高中教室有给老师接麦克风的扩音器
是钉在墙上的那种
中午吃饭时间到午休睡觉之前
争执点在于两方人马不同意见
放歌派:
1.吃饭放个歌还好吧 ( 主要意见)
2.歌 是放最新流行的xxx耶
3.那广播或ICRT行不行
4.那古典轻音乐
会带有增进脑效率的阿法脑波行不行
不放歌派
1.你们赞成放歌的自己戴耳机不就好(主要意见)
2.中午想让耳朵休息
3.不想环境太浮躁(升学班适用)
4.大家都平等,又有谁有权利
可以决定今天要听什么
(边缘人哭哭:反正不会是我)
又或 决定不放歌也是一种放歌选项
两造双方都互相觉得
对方的决定侵害了自身的权益
那到底这件事是该怎么来看呢?
(大学生表示 :真是青春呀!)
又社会现象中有没有相似的问题呢?
谢谢
作者: HT2 (欧吉桑) 2016-07-25 06:43:00
权益?学校属于公开空间,有取得公播权吗?
就吵阿 不是每个人都爱听歌 不放不会有人被影响 放了等于强迫每个人都要听
作者:
hsiawenc (公司有法务,如有一宝)
2016-07-25 06:52:00这就跟在捷运开手机免持大声听歌一样。最佳解就是戴耳机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7-25 08:41:00同一楼 听广播ok 自己放音乐违法
作者: sjory (我是肥企鹅...) 2016-07-25 08:59:00
放音乐是犯法的喔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6-07-25 09:01:00非公播版的不能放给大家听
作者:
candog (FireBolt)
2016-07-25 09:02:00不考虑音乐是否合法,想听的人的权益没有被损害啊自由是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你让其他不想听的人听到就影响了相对的不想听的人也没限制他们不用耳机听修正 用
作者: HT2 (欧吉桑) 2016-07-25 09:35:00
如果,直接用收音机放广播是ok的,但是,如果外接扩音器,那也是要取得公播权。
这类的事很常见,我都让我学生自己投票决定。如果是放youtube的音乐没有公播权问题 著作权法第24条第二项除非是放cd,但这种东西很难去定义。我自己听但耳朵不好放超大声,声音从耳机露出来被旁边的人听到这样该说他侵害著作权吗?若真的严肃讨论听歌是否影响他人,极端想法就是用刑法304(笑)
当然不要放啊....这种行为就像捷运上用手机放音乐的P孩又没规定不能带耳机,要听音乐就用耳机听自己想听的不只没有放不放的争议,也没有放哪种哪首歌的争议
作者:
HSNUism ([蓝衫魔神附心汉])
2016-07-26 21:56:00这个情形投票不对啊 因为不想听的人被强迫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