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问] 车祸后续处理

楼主: ych1022 (玄米)   2016-03-25 03:30:41
1.首先事发当时"当事人登记联单"你因该已经拿到了
2.大约三天后申请"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
大约七天后申请"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
EX: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为民服务系统】http://goo.gl/XRwNIo
上述资讯在"当事人登记联单下方"都有注明
a.若提出刑事过失伤害(限六个月内提出),通知当时处理员警,会到交通队制作笔录
b.开调解会,拿上述文件到交通队or自行到地方调解委员会
至此交通队的任务结束
3.如果在初判表上我方没有肇责,对方为完全肇因
其实就不用在事故发生六个月内申请"行车事故鉴定"
(这部分申请后要等1~2个月通知两造双方来开会)
但以交通单位的立场,在路口就是要减速注意
通常我方肇因会被注明:驾驶疏忽,那比例就是3:7了
不好意思打到这边才看到对方只有保强制险..基本上对方GG了
因为强制险能给你的理赔会比你想像中的还要少
只理赔医疗&死亡的部分而已
但依你的叙述你伤不重...所以..
不过强制险的部分还是要通知对方保险员做出险
4.那目前你要做的事情就是
整理证据:
人损 > 就医 > 开诊断证明书(有没有后遗症or需要休养多久)
财损 > 车子请车行开估价单,其他衣物等等拍照留证
#记住你要向对方索取什么理赔,就要有相应的证据(单据)
通常比较拿不出来的是精神损害&工作损失
如果不幸要上法院,法官也是看你的单据来判该赔多少
所以不是喊高就赔高..
开调解会:
这部分就开始喊价了
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没有共识
那就找当初的交通队提出刑事告诉
基本上这会是有点漫长的过程..
目前我陪女友进行到检察官这边~给你一个拍拍
5.如果你是上下班途中
其实可以申请"劳保职灾"
这部分是补助住院无法上班的薪资补偿&住院+门诊的部分负担补助
除非手术动刀..所以可以略过
作者: olivia2228 (阿球球阿)   2016-03-25 10:42:00
非常谢谢你详细的回答,目前只是烫伤加上酸痛,身体算无大碍,发生的地点右边有巷子但左边没有,加上左边都是汽车,真的没有想到会有机车从那边冒出来,请假跟精神赔偿不会要求赔偿拉只是请半天假+去收惊,但比较怕对方不愿意赔机车修理费,因内心还是觉得应该是对方错比较多...但对方态度似乎都没错,感觉有点差,因修车费有点高,所以打算申请初判,再看比例要怎么处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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