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奖 91605081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8位数号码与上列号码相同者奖金1000万元
特奖 38187237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8位数号码与上列号码相同者奖金200万元
头奖 93749881
29592686
68783835
增开 076
313
056
头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8位数号码与上列号码相同者奖金20万元
贰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7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7位相同者各得奖金4万元
参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6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6位相同者各得奖金1万元
肆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5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5位相同者各得奖金4千元
伍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4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4位相同者各得奖金1千元
陆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3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3位相同者各得奖金2百元
1.领奖期间自105年2月6日起至105年5月5日止,请于邮局公告之兑奖营业时间内办理,中
奖人填妥领奖收据并在收据上粘贴0.4%印花税票【中五奖(含)以上者】,携带国民身分证
(非本国国籍人士得以护照、居留证等文件替代)及中奖统一发票收执联兑领奖金。中特
别奖、特奖、头奖者请向各直辖市及各县、市经指定之邮局领取奖金;中二奖、三奖、四
奖、五奖、六奖者请向各地邮局兑奖。(各地邮局延时营业窗口及夜间邮局均不办理兑奖
业务。)
2.统一发票收执联未依规定载明金额者,不得领奖。
3.统一发票买受人为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公立学校、部队及营业人者,不得领奖。
4.中四奖(含)以上者,依规定应由发奖单位扣缴20%所得税款。
5.中奖之统一发票,每张按其最高中奖奖别限领1个奖金。
6.其他有关领奖事项均依“统一发票给奖办法”规定办理。
7.若有任何兑奖疑义,请洽询服务专线电话:(02)2396-1651
8.本期无实体电子发票中奖号码,公告于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站:
http://invoice.etax.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