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昨天中午小弟手机在A地遗失(我户籍在B地) 发现时回拨已被关机
在网络上看了一些资料 得知报遗失找回来的机会微乎其微
一定要坚持报"侵占遗失物"
结果当天晚上在B警局 警察一听到要报侵占拿三联单 脸色大变
一直质疑我有何证据可以证明手机被侵占 跟他说手机回拨被关机也好像是鬼打墙
我还以为自己是犯人一样被审问
最后他叫我去遗失地A管辖的派出所报 看他们要不要帮我受理报侵占 在B警局顶多帮我办
遗失
今天中午我到了遗失地的A警局 进去情形一样 一名资深员警一直说
"没有对象我们没办法以侵占罪来受理" 后来他自己说一说 要联络侦查队来跟我说
结果好笑的是 侦查队在电话中跟他说可以以"侵占遗失物"来办理
他才不得已叫一名看起来是年轻警员来办
不过在我进行笔录过程中 那名老鸟一直跟其他员警说 哪有在以侵占在报的blabla
其他员警也一同附和 后来好像是该所所长出现 这时候更是不得了 四五个警员加主管
说的非常大声 "遗失没人在暴侵占的啦"
那名主管(?)还要那年轻警员去问刚刚那名回答可以以侵占罪受理的侦查队员是什么名字
要将他的名字记下来 明天周一跟其他侦查队员说
结果等我比录做完 年轻警员他们说三联单的事情时 他们像是见到鬼一样
大声斥喝该员 "遗失哪需要啥三联单!!!"
这时我心里想"那我在这边做这些笔录是白痴一样吗"
摆明就是要吃案
最后派出一位态度比较好的员警来跟我说 除非我知道明确是谁拿走我的手机
不然无法以侵占受理 然后就是无穷循环
请问各位
(1)这种手机确定被某人拿走,但不知道是谁时,真的无法以"侵占遗失物"受理吗
(2)当然我到头来只拿到一张"受理案件登记表(遗失)"的单子,原本那三张笔录作完
被丢在一旁,如果是被吃案,我有何申诉管道呢?
(3)听说现在告知IMEI码电信警察也没办法找了,因为某新法通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