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前男友“持刀硬上”!OL泪崩指控

楼主: caeasonfb (eason)   2018-03-09 10:46:48
前男友“持刀硬上”!OL泪崩指控 251张肉搏照曝光打脸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OL小美(化名)指控吴姓前男友偷拍两人的性爱影片、照片,还以此威胁她发生
关系。但检方勘验性爱影片及照片,发现小美是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拍摄,且指控被性侵
当天,她还和吴男说,“脱衣服、快一点、老娘要去上班”,因此不起诉吴男。
据《苹果日报》报导,小美指控,她2015年3月时刚出社会,进而与吴男认识、交往,并
发生性关系;但两人交往半年后,却因生活相处上的问题而分手。
小美表示,吴男见她交了新男友不满,拿出和她交往的期间偷拍她的裸照、嘿咻时的性爱
影片等,在同年8月10日威胁她,除了要求不要去找男友之外,还说会把裸照等传给她的
亲朋好友,让她崩溃、只好与对方发生关系。
小美事后找闺蜜哭诉,岂料4天后,吴男又再次到她家前堵人,还呛说,“如果不烧X,就
不让妳出门”,阻止她上班,在沟通期间又被对方硬上,这才愤而提告。
吴男到案后否认犯行表示,他和小美到同年8月中仍是情侣关系,且拍摄的性爱影片、照
片等,都是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拍摄,也没有拿刀威胁、阻止对方上班。
检方勘验两人的性爱影片及251张性爱照片发现,其中虽然有23张无法显示,但是多张照
片都是小美看着镜头、接近吴男等,以及有多张两人的裸体合照,因此认定非偷拍。
另外,检方检视LINE的对话纪录,发现在8月10日小美及吴男仍会通讯询问吃饭等事宜,
且在小美指控性侵的时间点前还留言,“脱衣服、快一点、老娘要去上班”等,并在完事
后要求吴男帮他跑腿、做事。
检方因此认定,吴男罪证不足,做出不起诉处份。吴男则认为小美恶意提告,反告对方诬
告罪。检方认为,小美的指控属于主观感受,不全是捏造,不能以此推论她主观虚构故事
、诬陷他人,因此不起诉小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09/1126690.htm?ercamp=hot_news
心得: 新闻中前男友已经造成OL哭泣及崩溃,竟还提告女方诬告罪。
幸好检方深懂女性主观感受,不受裸体合照及“脱衣服、快一点、老娘要去上班”
等留言影响,维护了台湾女性的清白。值得嘉奖。
作者: leoth (小猫)   2018-03-09 10:53:00
男人要好好保护自己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8-03-09 10:58:00
台湾检方都不帮忙台湾女性 #司法不公 #司法改革#消灭父权#台湾女生NO1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8-03-09 11:12:00
看了这么多次诬告男生强暴的新闻 真的觉得够了 我是女生都看不下去了自愿跟强暴差这么多 怎么会分不出来 就是故意的啊如果是自愿却诬告 我觉得很丢女生脸
作者: Adair1104 (Adair)   2018-03-09 11:14:00
这个真的很父权,女性受到暴力威胁,无论是不是幻想,都该判罪
作者: bmchaos   2018-03-09 11:43:00
台女优秀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8-03-09 11:48:00
说你性侵就性侵,不然你要检讨被害人吗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8-03-09 11:57:00
可怜的阿瀚
作者: plzza0cats (西黑百夫长)   2018-03-09 12:18:00
3月交往半年 然后八月有新欢?
作者: su4vu6   2018-03-09 12:31:00
哪有诬告= = 法官都说没有了 你说有就有喔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8-03-09 12:32:00
小美告偷拍的部分不成立,可是威胁的部分不能成立吗?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18-03-09 12:38:00
女的化名?
作者: bigmao (马不骡 B.M.)   2018-03-09 12:42:00
恐龙检察官
作者: tanakataro (田中太郎)   2018-03-09 12:49:00
法官没有说没诬告 不起诉是检察官干法官什么事
作者: su4vu6   2018-03-09 13:51:00
差不多啦 不重要= = 人+说没有就没有
作者: s01714   2018-03-09 15:17:00
加害人化名,被害者透漏姓氏,垃圾记者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8-03-09 20:37:00
仇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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