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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klisstory (苗栗小五郎)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少女开淫窟 推妹妹下海2周赚10万
时间: Mon Dec 11 11:18:42 2017
1.媒体来源:
三立
少女开淫窟 推妹妹下海2周赚10万
https://goo.gl/SHjzxH 2017年12月月11日 上午 08:41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张姓女子与周姓男友合开经纪公司,招聘年轻妹妹提供男客“猥亵”,甚至找来
胞妹一起卖肉,短短2周获利10万,不料最后两人分手,性交易事业也曝光,高等法院依
违反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3年8个月徒刑,周姓男友则判刑4年。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张姓女子4年前与周姓男友共创媒介陪酒性交易公司,来应征的
小姐全由她负责面试,且为了避免小姐太过年轻,被客人打枪,还要她们画老妆。
一名曾应征的年轻女子表示,坐台分4级,最基本的客人可摸小姐身体、胸部但不能摸下
体,也不可以脱底裤,她选择基本等级,短短2周进帐6万。
生意越做越起色,张女说服涉世未深的妹妹一起下海赚钱,2星期光是抽头就赚进10几万
元,不料一个月后周女与男友大吵分手,公司结束营业。社会局定期调查后得知,得知张
女不但陪酒,还媒介性交易,将该案交给司法调查。
对此,张女否认,主张是周姓男友所为,且称妹妹只是陪客人聊天喝酒、摸大腿,不构成
猥亵。但高院认为,张女担任面试官,且又以酒店经纪身分收取陪酒报酬,且妹妹提供的
基本服务,就足以刺激男客性欲,当属猥亵,高等法院依违反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
3年8个月徒刑,周姓男友则判刑4年。
醒醒吧.你没有...........咦?
心得:
真是个好姐姐
好康互相报,分享给妹妹一个赚钱的G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