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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12-20 12:01:51
※ [本文转录自 MrTexas 信箱]
作者: MrTaxes (德州康康)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Re: [板务] grace0928 水桶14天 (开放讨论修法)
时间: Sun Dec 7 20:45:22 2014
用X1来判断还有有一个盲点
因为一篇文章在PO来之后
底下的嘘跟推是会变动的
而标题外的推文数或嘘X数 也会变动
被嘘到XX的文章 可能事过境迁后证明其正确性 被朝圣而推爆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浮动的指标
若把嘘文数当指标 不就等于是三人成虎
或是像中世纪猎女巫一样 只要几个人指控就定罪了
至于板主的判决
之前的判决几乎都缺乏详细的理由
板主可能也受制于某些板众压力吧(?)
我建议板主群去参考其他几个大板的板规在这方面是如何规范和执行
因为如果在大板行得通 本板应该也可行
以上建议 请参考看看
※ 引述《hsnumax (^_^)》之铭言:
: 来回一篇好了...
: 基本上每个板都有闹板板规
: 所以其实不用X1做为判断
: 板主本来就有权来水桶闹板的人 (是水桶 或退文 可以之后放在衍生议题讨论)
: 所以在我的想法看来(个人见解 仅供参考)
: 三篇X1也只是提供板主做为参考用
: 就跟i-Voting一样 只是参考
: 最终仍由板主判定是否为闹板, 所以同时板主也不能免除其判断的责任
: 也就是说, 我不认同三篇X1就一定要水桶, 这只是给板主参考而已
: 板主依然要负起 "是否有不当水桶" 的责任
: 就像推嘘文也可以作为闹板的方式
: 并非 闹板 = 三篇X1
: 这个等号在我看来是不成立的
: 真正执法的重点在于 板主可主动判断是否有人在闹板
: (也可以先用口头警告来提醒对方)
: 再来就是每个板其实都无法完全解决的疑虑
: 1. 板主心证 -> 无法完全解决,
: 但有三位板主 而且在大家都不能忍受的时候可以提罢免
: or 板主有任期, 也不一定要花时间跑罢免流程才能解决问题
: 2. 双重标准 -> 靠三位板主尽可能避免
: 同样的, 若标准不一太严重, 一样就是提罢免 or 板主有任期
: 充分授权 + 板众对板主有良好的监督机制
: 才是比较重要的
: 至于衍生问题
: 我个人是觉得普通情况下水桶就好
: 没啥必要特地去管他有没有在别板发言
: 不过, 还是可以保留 累犯可加重水桶 or 退文处理 的规定
: 以上为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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