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我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有咨询公司律师但也想请教版友看法:
- 目前身份是H1B,
- 刚拿到新雇主offer跟797 approval notice, 新工作start date是8/2/2022
- 现在工作last date是7/1/2022
- 护照过期日是7/4/2022
- 原本计画是7/2,上完最后一天班立刻搭飞机返台,7/3护照过期前入境,更新护照后stamp H1, 月底返美用新雇主的H1 Visa上班
1. 2020年有用旧雇主visa出境stamping,护照上VISA页印章写Class H1 valid till 7/4/2022也就是我护照过期那天,这个意思是我如果7/3回到台湾,隔天我的前雇主H1就失效了吗?新旧雇主797上的到期日都是2025
2. 填写ds160时,Current employment应该填写旧雇主(填写当下我是在帮旧雇主工作没错),还是unemployed (预计面试时还未开始新工作), 还是填写新雇主呢?因为填新雇主但系统报错无法填未来,是不是可以先填旧雇主预约成功再改?
请问我这种护照一入境就过期,stamp上H-1过期,身份在结束一个工作尚未开始新工作之间的gap是不是不应该出境?应该直接憋到年底再回家好了?
感谢大家回答我,真心跪下来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