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两位板大回复,想再询问几个小问题,怕推文不清楚所以回文
关于对海关诚实交代的部分-
请问是我在第一次以esta入境美国时,就要完整交代我的后续行程吗?
包含我预计用F-1重新入境等等
再来是关于第二次转为F-1入境时,我是否应该要完整描述我先前的行程?
包含我过去一个月内有找租屋和看二手车等等
这些行程和未来就读研究所有关,但并无任何上课的行为,所以应该是符合esta的规则
最后是帮Issac板友问一下,如果用esta在过去一年内待在美国超过一个月,是否会影响以F-1重新入境
万分感谢VISA板与板友
※ 引述《MikeConley (康康康康康康利)》之铭言:
嗨嗨大家好
想问一个万年问题,因为爬文都是疫情以前所以确认一下
目前申请上美国的研究所并拿到I-20
开学日是8/22
如果小弟我在6月中旬以esta入境美国
再于7/20日出境至加拿大
7/24日转以F-1入境美国,应该是可行的吧 (抱歉还是想确认一下)
有询问过AIT,但对方的回应说这样最严重会造成我F-1被取消,有听没有懂
再来如果以上述方式入境加拿大,是否需要另外申请签证?
感谢VISA版,跪求小力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