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入境美国,想确定我的旅行目的是否符合 ESTA 的范畴: 背景: 女友是在台湾长大的美国公民,今年会去美国念硕士, 我是在台湾有稳定工作的台湾人,没去过美国。 预计会在今年六、七月的时候陪女友飞去美国, 陪他找房子、熟悉周围环境等等,预计会待 21 天左右。 问题: 我知道 Visiting girlfriend in US 是 ESTA 的范畴(探亲), 但如果是 Accompany girlfriend to US 还属于 ESTA 的范畴(探亲)吗 @@? 第一次入境美国,很怕被原机遣返 囧 谢谢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1-03-12 17: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