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各位大大:
最近有谈到一个大公司,合约性质的工作,
对方说就是六个月一签,然后要commit六个月,
因为是大公司,虽然无法sponsor H1,我觉得是一个好机会跳到其他公司。
我有两个问题。
1.六个月一签,如果十月开始,那就是明年三月结束,如果公司review之后,
觉得工作绩效不错,愿意再签另外六个月,那就是四月到八月。
我的OPT是在七月中结束。这样第二个六个月的合约,是不是也被迫必须只签到
七月中呢?
2.做这个合约工作的时候,我会同时找其他愿意sponsor H1的雇主,
万一真的找到了愿意sponsor H1的雇主,这样我可以同时做这个H1雇主的工作
跟这个合约的工作吗?
3.contract 性质的工作,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在OPT之后,继续用contract的方式
继续留下来工作吗? 有听到案例是去年五月毕业,title是contract manager,
OPT是一年,但是,现在还在美国,好奇是用什么方式留下来的呢?
非常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