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妹我打算今年9月一个人去美国找友人玩20几天,
已爬文过,知道我可以申请ESTA,
是想问我在申报时要报住美国的友人的地址吗?
因为是男性朋友,很怕被误会我是想来生小孩或卖的...
(虽然说在学学生这点应该可以弥补一些)
然后因为没意外我是不会待超过30天的,
而我看板上很多都会给居留90天,
有必要特别在哪里标示或跟入境官讲我只需要30天吗?
另外本身虽是学生但有固定的打工,
如果带约2万台币的美金+额度2万的信用卡然后说要玩20几天,
会不会有问题呢?
真的很怕被当作去卖的...QQ
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