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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上似乎没有这类资讯 移民版上的是L1
公司最近“有可能”会跟另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
但刚好最近我在办理 九月多要到期的H1B延长
而且会用加急的方式
这边想请问有经验或是知道答案的朋友:
因为合并的事情不确定
如果使用旧公司的名称来办H1B
届时合并成功 是否还得再申请一次?
目前我查到的移民局相关资料有
去年公布的关于LCA状态改变需要针对H1B提出修改申请
https://goo.gl/0m7EkY
以及2000年h1b改变时的问与答(Q9) 不知最近是否有修改规则
https://goo.gl/HMvJ4N
但还是没有一个很确定的说法
我相信公司当然不想 申请两次
但我个人当然希望先赶快把H1B延长搞定
让我可以去DMV把我的驾照延长
希望有类似经验的人解答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