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爬了文 也google了签证再生效 但还是有些不清楚的地方
想请问一下版主大大或是其他有经验的版友
我(生理男性)现为美国的J1学生
想要让男友以J2 dependent的身分留在美国
但学校OIA表示因台湾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就算是官方发出的同性伴侣注记公文
也不能够办DS2019
可行的方法就是先前往美国结婚,然后凭美国的结婚证书申请
因此,也就变成男友必须以访客B1签证入境美国
结了婚之后,境内转换身份
但因前人的经验,我们OIA表示"非常不喜欢"这种境内转换
所以我想请问的是,如果男友拿到DS2019后,前往加拿大再回美国,
是否符合签证再生效的第二个情况
(b)在美国期间合法转换到另外一种非移民身份
(和之前已经过期或者仍然有效的签证上的身份不同)
主要的疑虑是I94上的日期,因为B1最多就是90天,是不是只要90天之内拿到DS2019
然后去加拿大不超过30天,回到美国,就可以合法转成J2身份?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