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知道是老问题 但是还是想更确认一下 感谢
目前在美读硕士今年8/09刚毕业 准备申请OPT (资料都备妥只差寄出去 资料填10/05生效)
原本计画申请OPT是为了留在美国找博士班指导教授 可以飞去面试比较方便
但是新计画是去加拿大读书 所以打算11月左右回台湾看家人 申请加拿大签证
12月回来 从目前美国住处搬去加拿大 请问这样回的来吗?
跟学校OIS确认结果是 只要备妥I20(with OPT comment), VISA (expired 2018), EDA
回美国时应该不至于被刁难 只需要解释要回来找工作(需表现找工作意图)
所以如果我的计画是加拿大学校开学前(Jan. 2015)回台湾一趟 然后回来搬家
是否是要快点申请OPT快点拿到EDA card就没问题呢?
因为怎样都想回去一趟 如果这样还没办法回去 那就有以下决策:
1.不申请OPT 直接回台 等开学直接去加拿大 (下下策)
2.先跟加拿大学校拿到相关文件 (但不清楚是否一定要回台办visa) 然后搬去加拿大
再从加拿大回台湾 开学前回加拿大
请各位指点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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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完更多资料的新想法
毕业生可在美待60天 (10月初离境) 回台办加拿大学生签
申请ESTA (11月中)回美 1月初 去加拿大 (ESTA可待90天)
这样是否万无一失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