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先进关于F- 1和 sevis fee的问题
小弟本来2010年入境美国,本来计画在原本的学校攻读博班
所以我的F-1签证到期日是到明年(2015)的六月
但因为诸多原因后来没读成博士,只改拿一个硕士,去年(2013)八月毕业
原本的博士班的I-20(五年期)改成硕士班的I-20(三年期)
毕业之后,便返台工作至今
而今年申请学校,申请上了另外一所大学的博士班就读
想请问这样的状况下,我是否需要拿新学校的I-20
重新办F-1签证和重付一次Sevis fee
(因为原本的签证还有一年效期,但发I-20的不是同一间学校)
请各位有经验的板友指点迷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