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防雷页)
在游戏本作以及目前正在上映的 HF 剧场版中
言峰事实上是基于私欲而想要让小安降生到世上
这些私欲包括:
1. 小安毁灭全人类时带给他的喜悦
2. 小安在忠实执行与生俱来的集体愿望后,对自身行为的感想 = 言峰想追求的答案
因为这些私欲实在很难与全人类的生命重量相提并论
所以言峰对士郎主张不应消灭小安的帐面论点是:
1. 人类的道德、法律无法对于尚未诞生之物加以定罪
2. 在现界前,小安的行为是为了诞生(求生)因此不该被定罪
且士郎无法确定小安诞生后是否也会做出被人类视为“恶”的行为
所以不该在诞生前直接扼杀小安的存在
3. 即使小安诞生后确实毁灭人类
但那是被赋予的集体愿望而非小安本人的意识
除非小安本人也对自身行为感到痛苦、懊悔才能断定其为恶
上面的理由如果有理解错误或缺少的部份也麻烦指正
以论点 1 来说
根据维基百科对于权利能力的解释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C%8A%E5%88%A9%E8%83%BD%E5%8A%9B
目前台湾最高法院对于出生的认定应是采用“独立呼吸说”
也就是胎儿与母体完全分离
而能独立呼吸保有生命者则视为已出生
在剧情当中
即使士郎已经使用破戒刃解除了樱和小安的契约
由于已经吸收了七骑从者的魂魄
小安从大圣杯中出现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所以应可视为能独立呼吸且保有生命
但对于论点 2 和论点 3 就比较麻烦一点
首先
和需要诞生以学习各种制度及道德观念的人类不同
英灵本身就具有生前的记忆以及形塑而成的价值观
且大圣杯的内容物除了小安本人外还包覆著“被染黑的大圣杯魔力所形成的诅咒实体”
在诞生后会采取什么样的作为几乎是可 100% 预见的情形
面对这种几乎可以确定为定局的行为
在法律或哲学上是否有足够正当的理由可以提前阻止其发生?
除此之外
今天假如不是生命体(虽说小安的存在到底是不是能被定义活着也是个问号)
而是一台被预先输入杀人指令的自走砲
把这样子的杀人机器摧毁似乎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但当对象是“可能拥有自我意识做出选择”的安格拉曼纽时
也能用相同的标准应对吗?
这个个体本人的意志应该被重视或者该因此影响士郎采取的行动吗?
简单来说
虽然已经知道言峰讲的话 87% 是似是而非的歪理
但可以透过目前世界上已经建立的一些道德或哲学观点
从正面论破言峰并指出其论点的错误所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