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太好赚!诈团月收632万 全家都加入当车手

楼主: serica (银月奔流)   2018-12-20 14:08:16
自由时报 2018-12-19 20:14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
曾任导游的48岁刘姓男子,被台湾与中国
合组的诈骗集团吸收,担任该集团在台湾的车
手头,并从中收取3%诈骗金额,因“太好赚!
”刘男同居吴姓女友、吴女两个女儿及女儿男
友也纷纷加入诈骗集团,检警8月搜索共查扣
115万余元现金,集团不法犯罪所得3161万余
元,新北地检署今依涉犯洗钱防制法、诈欺、
银行法等罪将刘男等9人起诉。
4月起,刘男担任基地台在中国的诈骗集
团在台车手头,每次可获诈骗金额的3%当报酬
,车手则有1%报酬,就连把风每日也能拿1000
元,该集团虽使用“假冒公务员”及“假交友
”老梗诈骗,但仍有不少民众上当,因为太好
赚,刘男的前同事、同居吴姓女友、吴女两个
女儿及女儿男友等人也纷纷加入该诈骗集团,
一家人全下海,分别担任车手、收簿手、招募
车手等角色,各有分工。
被害人将钱汇入刘男收购的人头帐户后,
刘男再将提款卡交由吴女及其两名女儿,前往
提款,得手后刘男再透过地下汇兑方式,将诈
骗金汇入诈骗集团在中国帐户。集团4月至8月
犯罪所得就高达3161万余元,等于月赚632万
元。
开庭时,刘男坦承每天指示吴女使用不同
提款卡提款,并提醒吴女及其女儿,提款时记
得“打扮一下”,戴墨镜、帽子、口罩,以逃
避警方追缉;吴女则否认犯行,辩称男友做汽
车买卖,要她帮忙提领从车商那收来的头期款
;吴女两个女儿则说,受母亲指示提款,提领
现金与提款卡事后都交给母亲。
检方依据刘男及其他被告供词,认定吴女
知情,依洗钱防制法、诈欺、银行法等罪嫌将
刘男等9人起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4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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