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板规[项目三、c]:
多次触犯板规以及累计或同时多篇严重违规文时之处理方法。
若使用者并非第一次或单篇触犯同一条板规时,
则以过往之判决次数加倍其该次之水桶时间,
N次判决公告或每多N篇文章触犯板规,则水桶时间 2^N 倍。
我上任到现在,判了两例累犯水桶,是根据上面的板规,
但是昨天再好好检视这条板规,并仔细想过之后...
N次判决公告 <= 文字上看起来不应该包括“正在发的那次”水桶公告。
举例来说,某人在板规项目一、a有过“3次”,被判决的记录,
而目前板主正在发的水桶公告,是他“第4次”触犯同一项目,
那么累犯增伤应该是 2^3 而非 2^4。
我也去检视过去其他板主判罚累犯的案例,的确是不包括“正在发的那次”水桶公告。
因此在这里修正以下两案累犯水桶公告及水桶时间,并向这两位板友致歉。
(1) #1SbxO5CJ:[公告] watermind (空泛) (水桶)
过去累犯公告数 = 3
原判决:水桶 7 x 2^4 = 112 日 => 降为:水桶 7 x 2^3 = 56 日
(2) #1SetKaij:[公告] k10055960 (人身攻击) (水桶)
过去累犯公告数 = 1
原判决:水桶 7 x 2^2 = 28 日 => 降为:水桶 7 x 2^1 =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