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案作出最后答复
Q.为什么luke2(路克)(被检举人)被水桶?
A.我们没有水桶他,他被水桶是因为累犯。他因为情节不严重所以只给警告。
若称路克因为此案被水桶、显然与事实不完全相符。
Q.好,那为什么路克被警告?
A.于 #1Odjsj03 被 bookticket 于置底检举一a,为当事人检举,版主群讨论后
作出判决。
Q.那为什么要重新解释判决?
A.之所以会用解释而非用改判,因为本案并没有更改处分结果,也没有重新引用
其他板规。仅用同一条板规中的不同部分做出修正,所以才会以解释的方式发文。
板规一a包含项目比较多,于 #1OeRkEZv 判决后发现用字不够明确,比方说一开始
不雅字眼的问题,并非判决中的重点,故p版主随后修正用字,避免判决失焦让
大家以为他是因为不雅字眼被桶的。
Q.所以到底有没有误判?
A.应该这么说,我们觉得被检举人的处分结果没有改变,不应用改判来修正,但各位
认为不一样的结果就叫做改判,改判就等于前面是错误的判决叫做误判,所以要
用改判来处理,而非我们使用的"解释"。
有版友说"引用错误法条就是错判",但是法条并没有不正确,是对法条内容解释
不够明确,这是双方对于误判两字认知上的不同,若各位觉得这样即是误判,
版主群会虚心接受并检讨我们的想法。
Q.那到底解释了什么?
A.依照一A,挑衅、吵架、人身攻击都要当事人检举,群嘲则是不特定对象的地图砲,
后来做出路克无特定挑衅对象显然与板规有所落差,使各位认为可以接受无对象
之挑衅检举,故我们才做出修正重新解释,被检举人由上下文意判读应是对
检举人发言,实为有特定挑衅对象,所以版友认为这就是错误,就叫做误判,
你们怎可以用解释的方式重发文?
我们的确对被检举人的行为做出错误的解释,也就是板友们认为的误判,但就是
上述的落差,所以我们重新做解释而不是重新做判决,我们没有明文说原公告
已经作废,但实际上被检举人应是挑衅检举人,很显然原判决"无特定对象之
挑衅"已经无效。
Q.废话这么多,到底是不是误判?
A.前面说了,若各位觉得同一板规解释错误实为误判,那我们确实承认我们在这方面
判决确实有瑕疵,所以才有后续的解释,让版友认为一案两罪的问题。被检举人并
没有两罪,而是我们一开始对他的行为作出错误解释。第一篇公告已于新的解释
出现后自动失效,故没有两罪的问题。
Q.所以版主要不要道歉?
A.如上面所说,我们对于误判一词有认知上的不同,若各位觉得我们应对被检举人
一开始被冠上不正确的判决表示歉意,在此,我代表版主群向被检举人道歉。
不过我想说的是,p版主上任三个多月来我也只能说他真的很努力了,
很感谢各位对版主群有高标准的要求,不容许有错误发生,你是版主欸怎么
可以判错?错误就是失职、不适任,那我很抱歉版主群可能不符合各位的期待。
Q.为什么P版主不出来面对?
A.如同你们所见,我认为P版主昨晚已经无法冷静面对问题,故我希望他先休息,
由我统整问题做出回复,而非让他在精神紧绷的状态下继续回答版友的问题,
不仅可能无法正确解决版友疑问,更可能导致另一场无端的口诛笔伐。
Q.那为什么你过这么久才出来面对?
A.我曾经收过检举信,但是没有看到[通告]不知道他是仅寄给我还是个别发信给
其他版主,所以我看过之后转给其他版主等上线讨论,结果2小时37分之后
检举人又寄信给我说为什么已读不回,你是不是想吃案?这样根本渎职!!!
我要去组务检举你渎职、包庇、吃案、选择性办案,等著看吧!!!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觉得版主就要24小时 on call,已读不回就是吃案。
本案也才过约72小时,版主在组务答辩的时间都有72小时,结果我不到3小时
就收到信要我马上回复,不回复就要检举我............
Q.一A是怎么做出判决的
A.其实像是人身攻击或挑衅,版主非当事人很难完全设身处地站在检举人角度想,
毕竟每个人对网络上酸言酸语或是攻击性言论接受程度本来就不一样,像我这种
几乎每天都有人寄信骂我的,劈头就是烂判决、你可以再烂一点没关系之类且
还夹杂各种问候你家人的信,有时候很难觉得这案子的问题(因为被骂惯了所以没
什么感觉),所以请版主群一起讨论这种程度的言语大概多严重。
基本上我们都尽量从轻裁决,能警告就警告,基本上被警告过的人之后他的
言论被其他人盯上之后通常都会收敛一点。除非是一直跟版友对干的才可能
会做出七天以上的裁决
通常判决一出,推文不外乎:1.才这样就要检举,国际玻璃价格大涨,厂厂。
2.很正常啊,要是我被这样说不生气才怪。从推文就充份反映出每个人对网络上
的言论接受度差异是非常大的,但是通常我们都会先收到被检举人的抗议(谩骂)
信件,但此案到现在我也还没收到。而版主群既不是当事人,我们只能从客观角度
来认定这些用语可能有多严重的影响来决定。
Q.为什么是p版主出来发文判决?他是不是替死鬼?还是你们学长学帝雉?
A.基本上置底检举谁先看到就谁先处理,就有点像是说我先看到,我就负责这案子
跟大家讨论作共识后公告我来发,做出这种推论的我只能说想像力太丰富了= =
Q.未来对于一A的处理方式
A.如果板规所言、挑衅等需由当事人检举,而且根本就没有检举就需要有判决的
状况、一堆私信检举我都不知道驳回多少封,显然这种言论有失公允,人身攻击
这种有对象的,有时候被检举人用尽各种暗喻,版主群也只能就上下文来判断,
若情况不明确,我们也只能说未达标准,然后提醒被检举人自己的发言,然情况
明确的话,我们也是尽量从轻量刑,除非是很明显国骂还是更激烈言词,不然
酸言酸语不带脏字你说要给说重的判决也实在不容易`.
地图砲部分,基本上都是case by case,因为牵扯到对号入座的问题,且比
挑衅单一对象更难有固定处理方式,故会就每一案的状况独立做出处分,
而非说讲到特定关键字就是踩雷自爆准备被水桶,同一句话出现在不同地方有其
不同的影响层面,这些都是必须考量到的。当然挑衅也是,不是说我跟某人骂
同一句话为什么他没事我有事?第一是他没被检举,第二是上下文意不同。
故往后一a检举会尽量从轻,没有太严重可能驳回顶多警告,若你觉得你内心受创
版主也不是法官,可能要请你借由现实中的法律来修补你受创的心了....
Q.讲这多废话我直接end,所以你要不要对这件事情负责?
A.这次判决版主群都有讨论过,当然我也难辞其咎,该负责的我一定会面对。
我知道我们不能用新手版主来推托事情,不该把公告当成一个练习的地方,
两位新版主是前版主 ice0514 因私人因素卸任前协调出来后由我带领的,
所以公告不是我发的不代表我没有责任。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