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行政加给或导师费只能择一?

楼主: hellodj886 (哈哈哈)   2016-06-29 21:16:36
※ 引述《vagau (中肯 老实 不嘴砲)》之铭言:
: 最近有听到朋友学校人事的解释
: 立法院三读通过《教师待遇条例》之后
: 导师费变成加给项目之一
: 之后中小型学校常见的导师兼行政
: 导师费跟行政的主管加给只能择一领取
: 且从今年八月起生效 等同于变相减薪
: 那之后不就没有人愿意导师兼任行政了吗
: 请问各位有听到这种说法吗 谢谢
今天问了一些同学,有的学校的人事说可以,有的学校的人事说不行,还是因为班级数的
不同而有不同规范呢?
谢谢各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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