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13124 ()》之铭言:
: 朋友在中西区投资一间酒吧并挂名负责人(完全正当合法,有公司行号、营业登记,也
: 有许多观光客)。
: 昨天凌晨一点多有两位警察进入,并且对店内所有客人进行临检(这很不寻常,一般酒
: 吧不太会被这样全面性的临检),同时要求店内同仁出示营业登记。但因为营登并没有
: 放在店内,平时由朋友在家保管,因此前来临检的员警便要求得到负责人的联络方式,
: 态度很强硬,要求立即要联络上。
: 平常朋友与店内同事是使用 line 联系,因此没有办法提供负责人的联络电话,但员警
: 很坚持,因此当时处理的店长便给了他自己的手机,而员警当场拨号后发现是店长的电
: 话便将店长以伪造文书带回侦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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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头没尾就硬ㄠ你伪造文书,想也知道就是用你对法的不懂及公权力来压你
因为讲错号码就用伪造文书做笔录完,案子送去地检!信不信不起诉
放心吧伪造文书要起诉蛮难的~反正检察官问什么都回不知道~
让检察官自己叫警察去查~不过检察官不会无聊到真的要警察去查,检察官每天案子很多
那种小案件都是快速解决,查不到就是结案!!
你事后可以回告那位警察诬告跟强制~要玩大家一起玩!
反正告不成你不会花到半毛钱
另外除非警察有告知索取电话的来意(EX:有人想自杀)
但这种没头没尾就直接要电话,还语带威胁恐吓威胁民众一定要交出电话号码,这就表示故
意找碴的!假设你坚持不交号码~他顶多乱掰什么罪恐吓你
以警察那么会调查人家个资,不可能查不到民众的电话
: 事后两点多朋友有联系上,也到侦查队了解状况,但讲没有很久便结束离开,到了上午
: 八点又再接到电话通知要去做笔录。(但为什么两点多的时候不一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