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此外
: : 即使是已判决的文章
: : 依然可以当作违规行为的事证
: : 仅仅是由板主备份或是板友备份的差别而已
: : 难道我备份了两年前违规的公告或判决文章进行检举
: : 板主就不需要受理吗?
: : 因此对于判决公告文章的使用性
: : 希望板主可以给予明确且合理的释义
: 这段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 你要提的是“判例的板规效力”
: 还“是板友自行备份违规文章后提出检举之正当性”
这边是这样的
倘若 A 的行为在编号 01 的违规文章当中有不恰当的地方
但是编号 01 的违规文章是板主判决公告、亦或是板友自行备份
那么倘若 A 在该篇的行为未受惩处
日后 B 在编号 02 的文章(无论是否违规)做出与 A 相同或类似的行为
B 是否可以拿 01 作为自己无罪的辩护证据
因为倘若板主对相同行为却有不同的判决方式
会使板友不知天下用法轻重为何
民安所错其手足
谢谢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