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mwhmay (comwhmay)
2018-01-27 17:56:39情节大意:为了让基尔继续卧底,柯南“预料到”组织会对基尔提出“杀了赤井”的
要求,于是设计了“以楠田的尸体代替赤井遭火焚”的诡计。
是以柯南(负责策划)和赤井(负责将楠田的尸体搬运至来叶山巅、使尸体在起火现
场烧成焦尸并弃置在该地)这俩银色子弹是“侵害尸体罪”的共同正犯。(参考我国刑法
,该罪的刑度是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5年以下。)
上述情节反映了17岁的高中生侦探,为了获得组织的情报,不惜刷新道德底线──把
他人的尸体当成道具利用。
再从柯南和赤井“没有被说教、谴责或追究刑责”的剧情安排,可看出,作者是有意
替他俩隐去这节丑事。
作者: LittleJay (小杰) 2018-01-27 18:20:00
推楼上,哈哈哈
作者:
b150427 (銀æé¹¿å°¾)
2018-01-27 19:06:00作者:
dizzy (早起的鳥兒累斃了)
2018-01-27 20:43:00大概是他要去英国的那一篇吧
柯南光妨碍公务罪和私闯民宅罪就吃不完了吧XD不过外人眼里他是小学生 基本上各国刑法都不罚
作者:
reiraku (阿络)
2018-01-27 22:44:00保护你们的不是父母,是少年法(from告白
作者:
Pixis (说好不摆烂)
2018-01-27 22:51:00可这样做是为了国家法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1-27 23:29:00作者:
jerryngu (jerry)
2018-01-27 23:54:00好歹查个日本法律吧?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8-01-28 09:55:00和小叮当一样,一群未满14、12的刑法上无敌,倒楣父母
我觉得阿笠博士才可疑 轻轻松松帮两个人制造假身份更别说他的发明都黑科技 简直扮猪吃老虎
作者:
cashko 2018-01-29 06:15:00柯南后期破案感觉他只有开心,早期还比较有那种沉重感
作者:
dizzy (早起的鳥兒累斃了)
2018-01-30 10:19:00杀人动机一个比一个小,沉重不起来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经过完了)
2018-02-11 06:07:00台湾刑法基本上跟日本刑法一样,连条目都一样,比方说有名的刑法100条,在日本刑法也刚好是叛国罪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