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峰算很有商业头脑(真不愧是他爸的儿子)
提出漫画的新商业方法的时候本来对他有点期待
前面因为不连贯性跟内哄输掉还算合理
提出新商法后还拘泥于在jump排名上一决胜负
七峰可能觉得在jump排名赢才算赢
但我觉得七峰这个想法实在太小家子气了,用你的新商法直接打爆跳跳
让那些编辑跟漫画家失业不是更大的胜利吗
再说了,第一名跟第二名其实没有差很多
就算新妻在票数上领先很多
受观迎的漫画就是受观迎,要我说的话进入前5名都算受欢迎的漫画
在那边硬要比出个高低实在很无聊
结果出来之后找赢的理由很容易,噢噢我是王道我最强,噢噢你没有为漫画注入灵魂
讲什么理由都不能说错,因为结果赢了
公平点至少比个十次嘛,
我说赢就赢,我说输就输,这就叫作者威能,
又让七峰拘泥于排名上,
根本回避了新商法是否足以挑战跳跳的可能性,跳跳权威不容质疑
真是有够无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