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佳医董事会决议办理现增案,上限17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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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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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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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公告
(4104)佳医-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4/11/07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发
行总面额:上限新台币170,000仟元;发行总股数:上限普通股17,000仟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待本现金增资案向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依据承销
商自律规则第六条规定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与承销商依当时市场状况共同议定之。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股数额度15%由本公司员工
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提拨发行新股额度10%对外公开承销。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本次发行新股总额75%由原股东按照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
记载之持股比例认购。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可认购股数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
于停止过户日起之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自行拼凑,其拼凑后仍不足一股
或逾期未拼凑之畸零股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股份,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
按发行价格认购。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之重要内容,包括资金来源、实际发行计划、计划项目、预定资金运用
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事宜。如经主管机关指示、相关法令规则修正或因应
金融市场状况或客观环境变更或修正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2)本次现金增资于呈奉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订定认股基准日、增资基准日
及其他增资相关事宜。
(3)为配合本次现金增资发行相关发行事宜,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一切有关办理现
金增资之契约及文件,并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发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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