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补充说明本公司农粮署处分违约金案
来源:M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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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1215 台湾卜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事实发生日:113/11/04
2.公司名称:台湾卜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台湾证券交易所113年10月8日台证上一字第1131804671号函,
补充说明本公司112年10月20日农粮署处分违约金案后续进度。
6.因应措施:本案于112年12月经法院调解后,确定应支付之违约金等计新台币
13,031仟元,并已于同月底前支付;前述金额已认列为当年度损失,约占本公
司民国112年度合并税前净利0.46%,对股东权益无重大影响。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