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
这档股票惨成壁纸!昶虹国际财报未缴交 证交所:11月19日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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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9 17:43
※请以原文网页/报纸之发布时间为准
记者署名:
记者廖贤龙
※原文无记载者得留空
原文内容:
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昶虹国际(2443)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报2023年度财务报告,核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50条第1项第1款规定之情事,经证交所公告其上市有价证券自2024年4月8日起停止买卖,又昶虹公司嗣未公告申报2024年度第1季及第2季财务报告,复经证交所公告并案停止买卖在案。
先前经公告停止买卖期间至2024年10月8日止已届满六个月,核有同细则第50条之1第1项第7款应终止其有价证券上市之情事,经证交所公告其有价证券自2024年11月19日起终止上市。
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昶虹国际(2443)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报2023年度财务报告,核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50条第1项第1款规定之情事,经证交所公告其上市有价证券自2024年4月8日起停止买卖,又昶虹公司嗣未公告申报2024年度第1季及第2季财务报告,复经证交所公告并案停止买卖在案。
先前经公告停止买卖期间至2024年10月8日止已届满六个月,核有同细则第50条之1第1项第7款应终止其有价证券上市之情事,经证交所公告其有价证券自2024年11月19日起终止上市。
证交所表示,昶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签证会计师出具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查核报告,核有同细则第49条第1项第3款规定的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自20221年4月7日起列为变更交易方法,至2024年4月8日届满三年仍未改善,依同细则第50条第1项第16款规定,公告其上市有价证券自2024年4月10日起并案停止买卖在案,倘停止买卖期间届满六个月并有同细则第50条之1第1项第7款应终止上市的情事。
心得/评论:
想说这是哪一间公司,看了英文LeadData.原来是利碟科技,之前叫新利虹,看来改名还是逃不过下市的命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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