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ti87 (鬼岛观察家)》之铭言:
: 八月二十八,光是这一天
: 外资倒货中信金便高达49849张,为外资卖超第一名
: 就算是卖超第二名到第五名加起来,也没有卖中信金这么多
: 新光金散户股东发出怒吼,说手上的股票不卖给台新金,要卖给中信金
: 中信金股东的权益又在哪里?
看到一篇言之有物的专栏,结果想分享给朋友的时候发现它不见了,也许是被某种不知名
力量下架了......
啊不就还好我电脑有缓存,马上截图存盘,好文应该要跟更多人分享。
https://imgur.com/xRY3KOB
https://imgur.com/3vTNWGB
https://imgur.com/dqIYiU1
https://imgur.com/ui3LHxU
https://imgur.com/zVZUrO3
https://imgur.com/EMslZK5
https://imgur.com/QQSZyYe
比起好几篇报导里不知名的“财经专家”,显然这篇具名而且有相关背景的“真.专家”
说的话更有说服力。
简单归纳一下前公平会委员对这个案子的几个质疑:
1. 检测市场集中度的赫氏指标在本案中增幅达129,明显有限制竞争的疑虑,审查应从严
。
2. 新光与中信业务重叠度高,不是能创造综效的互补型结合,限制竞争疑虑高。(我看
讲白了就是有中信垄断的风险)
3. 金融业涉及公共利益,审核因素更多,须考虑稳定性跟健全性等。
4. 中信敌意并购,没有询问过新光意向,无共识,对未来的经营跟竞争秩序有不利影响
。
公平会对于影响这么大的案子,必定慎重、再慎重,不可能像部分立场偏向中信的“财经
专家”所说的能够轻易通关。更应该说,真正的专家对中信的并购是担忧的,不论是金管
会抑或公平会,应该都不会轻易核准中信的申请。
收购价格高,看似是利多,但只能开心一时;等到事后出现经营权问题、更甚者影响到金
融整体的稳定,到时想哭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