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针对媒体报导说明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内文:
1.事实发生日:113/07/18
2.公司名称: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
6.报导内容:台湾大哥大在台续用超额频谱违规未改 NCC开罚300万
7.发生缘由:
报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以下简称“NCC”)于113年7月10日委员会议决议,认定本公司
900MHz频率使用范围未依网络设置计画(含电台设置规划书)办理,依电信管理法第40条
第3项通知本公司限期改正,同时以未履行合并案行政处分附款,依行政执行法规定处以
30万元怠金。NCC后于7月17日记者会中说明认定本公司未完全完成改正,将依同法第75
条第3项第3款之规定,另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并要求限期改正。
8.因应措施:本公司将在收到处分书后,研议后续因应措施。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