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碳权交易管理办法今发布 8月1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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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1 16:00
记者署名:联合报/记者 李柏澔/台北即时报导
原文内容:
为建立我国公开透明的自愿减量交易市场机制,环境部今天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
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8月15日正式实施,预计国内第1笔碳权买卖最快可在9月底于碳
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表示,“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便
于公众检视事业的具体减量情形,并避免交易过程中出现炒作、涉及其他商业利益的操作
或产生交易争议等问题,且在碳权交易所设置的交易平台可供事业进行减量额度(碳权)
的交易或拍卖,禁止一般民间单位提供平台从事减量额度的仲介、代销或买卖业务,以集
中管理减量额度买卖市场。
此外,减量额度以1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且每单位均有足供辨识其种类、专案类型
及监测期间等资讯的编码,确保减量额度从取得、交易或拍卖后移转及使用注销过程的效
力。另交易及拍卖相关资讯将公开于交易平台供各界检视与查询,有效避免漂绿疑虑。
黄伟鸣强调,可参与交易或拍卖的卖方为已执行抵换专案、先期专案或自愿减量专案并持
有减量额度的事业单位;而依“气候法”第26条规定用途如碳费缴交、环评增量抵换或其
他经环境部认可用途等的事业为买方,并不开放予个人;此外,减量额度经过交易或拍卖
后,由环境部移转且移转仅限1次,以确保市场稳定,而交易的5%手续费一律由买方支付
。
不过黄伟鸣也说明,先期专案属“温管法”施行前的减量措施,仅得以协议交易方式进行
而不会于碳交所进行交易或拍卖,以维护我国实质减量成效。
黄伟鸣补充,近期热烈讨论的碳费征收为碳定价关键,而推动自愿减量交易机制则是重要
的辅助措施,事业及各级政府取得的减量额度可提供其他事业扣抵碳费、抵换等,减量额
度交易市场的建立有助于逐步落实我国碳定价制度,以达净零转型目标。
心得/评论:
说了很久的碳拳,今日终于有制定出相关法规,8月15日开始实施,虽然大家还是一样雾煞煞.
哪些类股会因碳权,增加获利?
哪些类股会因为碳权而增加成本,减少获利?
让我们继续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