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07:00两个地院,原告应该是不同人,如果条件不同举证内容不同,结果不同也什么奇怪的换做凯基期货来发文,他也可以说判它败诉的那个地院判决有
台湾法官的很多看钱看颜色办事的 你看元大事件 金管会怎么帮元大说话再看看柯建铭他儿子收大麻可以没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09:00问题啊 XD 反正纠纷就是这样,看举证看事实,有疑义就上诉
这事件版上也有人中,是否能出来发表感想?先前还有营业员,挪用其他帐号的保证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13:00这个是期货板的事件,股板顶多是中元石油正一正二之类
作者: dnm08 2021-10-08 10:13:00
说看钱办事的,你是有证据吗?说来听听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16:00每一两年都有期权事件,从0206到去年石油负值,然后就看到有长期自救者不定期发文报告进度,说实话是蛮惨的,希望其他新手引以为鉴.
作者: ms0443001 (kirby) 2021-10-08 10:18:00
说拿钱办事 这样指控 有证据吗?说穿了不同告诉人 不同举证,结果不同很正常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21-10-08 10:19:00每个案件的事实理由都不一样 请求权基础也不同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19:00地院这级对于金融事件的判决其实不太有参考性,高院应该会
作者:
Homeparty (认命,知命,然后听天可也.)
2021-10-08 10:19:00懂金融的法官很少吧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21:00建议败诉的拿另一地院胜诉的去再一次和解,50%刚好是中值,能接受就结案了,到二审判决出炉,如果金额不够大就没和解机会了^判决做为依据
作者:
Abobe (大飞鸽)
2021-10-08 10:31:00好了啦 去成立自救会啦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32:00楼上,他有啊, a 他本板第一篇就有了
相同案件本来就该有类似判决,两案是结果完全相反,瞎扯什么有人输有人赢
作者:
f204137 (Fj)
2021-10-08 10:35:00我也是用凯基随身营业员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35:00楼上说的好,站凯基的立场也有可能是台北地院判错了啊 XD总之,上诉二审或和解,我们就等著再看下一篇贴文而以一个基本常识,如果一审就是真理,那根本不需要二三审,也不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37:00会有二审翻盘这类情况
作者:
tn601374 (earlaon)
2021-10-08 10:39:00只能说,怕死就去国外开户抽税抽了,问题你自己解决,笑死人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40:00股板一堆自救会,我个人到目前为止唯一同情的是疗养院,因
作者:
tn601374 (earlaon)
2021-10-08 10:40:00我是没看过赌场这样经营的
作者:
bnn (前途无亮回头是暗)
2021-10-08 10:47:00败诉基本上就拿隔壁的举证资料再去二审打 两边法官先打一架
作者:
ChampionYe (A Sunny Boy!! haha)
2021-10-08 10:47:00两个是相同案件吗? 还是是不同案件,有不同答辩人跟不同证据? 如果是后者那判决结果不同正常吧。 法官是看呈上来的证据来判决,可能也不知道另一地有另外一个类似案件审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0:50:00如果双方原告都主张凯基要全赔,我旁观者是认为凯基目前上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21-10-08 10:50:00这是民事案件 不是刑事案件 一定有人赢有人输
作者:
TheVerve (TheVerve)
2021-10-08 10:53:00第二个法官真的够恐龙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21-10-08 10:58:00案件本来就有输有赢 更何况 这两件的事实认定都是投资人要按契约付钱 只是凯基对此有无过失要少赔而已 所以法院根本没有事实认定歧异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21-10-08 11:00:00凯基应该都没改进,傻子才去凯基开期货户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21-10-08 11:01:00所以不就是有输有赢 再说一次 这是民事案件你的赢就是对造的输 本来就是这样
作者:
cyora (小鸣)
2021-10-08 11:04:00有查到的话,双方都会互相拿这2个法院的判决来上诉吧…
作者:
ccvs (kisS x Sis)
2021-10-08 11:09:00是赔多少
收大麻的事情是缓起诉关法官啥事....搞不清楚状况不过应该可以上诉拿台北的判例来用啊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1:12:00只能参考,不可能直接拿地方法院判决到上级用,第一是台湾以前的判决是供参考,第二是参考也是参考上级法院的新闻: 立院三读通过“大法庭” 正式宣告“判例”走入历史你的回复我就不再回复了,我只是旁观者意见,意思是台湾如果有陪审制度,选到我当陪审团,我的主观如我所述金管会的裁罚我刚去查了,裁罚原因白话讲就是把不该放进来玩期权的放进来了,又没照顾好,大概是这样
https://bit.ly/3Fq88mr所以看了金管会裁罚之后,我认为台北地院把疏失重点搞错了金管会裁罚的疏失,和凯基在本案中到底有没有疏失,是两种不同时空的疏失概念
作者:
Anyotw (Yoman)
2021-10-08 11:25:00在台湾判例是参考,尤其这种复杂又复合式的案件,真的是看心证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1:25:00不同时空在这里真的是指不同时空,收不合资格的时间是过去不是去年石油负值当下,空间则是收人进来做台湾期货,海外的也随便让他去玩,时空指的是这个国外对国内也是参考用,甚至不能用,美国还能拿枪打死入室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21-10-08 11:30:00金管会是行政机关 他们的意见如果可以拘束法院哪台湾法院真的可以不用开了 三权分立这种宪法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1:31:00强盗者无罪,反而美国超速可能要上法庭,本来就没有比照性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21-10-08 11:31:00最基本的概念要不要先去搞懂一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1:32:00简单讲,我会建议你要注意和解的机会,找个能认赔的损失程度去谈,不要过度执著国外全赔这种事.要注意律师如果和解可能没有二审可以赚,要确定他有真心替你最大利益着想
作者:
jlist (养乐多姊姊)
2021-10-08 11:36:00凭一句“有证据也没有卵用”就可以空口污蔑人啊?那笑你赔钱刚好啦~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1:38:00我发现上面举的例不好,最简单就美国在速食店滑倒,速食店
作者: kkoo5888 (kkoo5888) 2021-10-08 11:38:00
所以这世界没公平可言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1:39:00没和解上法庭要赔上亿台币都有可能,一定尽早和解.这就是法律不同国不同款的结果不是没有公平,是不一定有当事人认为的公平,因为当事人有两造以上. 所以能和解通常是最好,代表双方都能接受才和解金额48万一样,时间也是在石油事后,那不然你直接给大家正确的裁罚案网址好了刚才有看到你回文给了
作者:
kkkuccu (哈哈哈比)
2021-10-08 11:43:00好好笑 法盲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1:43:00这个裁罚在0206好像也有,反正只要搞到overloss感觉都会有但是不表示overloss是期货商出喔 XD总之就是这样,你可以把持不同看法的都当凯基期员工或利益人,不过我自认和双方都没关系(信不信由你),我的推文你是真的可以平心静气参考一下顺便可以a一下我的文章,参考一下客观可信度要去吃饭了,也是祝你尽可能减少损失更正:我和凯基有关系,我有开它们的证/期户,用它们的软件这是我目前能想得到和他们有关系的地方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21-10-08 11:53:00建议先搞懂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差别可能对于你在这件案子上面比较有帮助判决有输有赢 这是民事审判制度使然不会因为你的不满而有所改变 我觉得楼上B大说的有道理你应该找律师研议要不要和解或是上诉
台湾通病阿,败诉就是法官乱判,胜诉就大人英明顺便暗指一下法官收钱,行为模式都差不多
作者:
kkjjkkjj (我是本尊,其他都是伪物)
2021-10-08 12:10:00法律本来就是帮有钱有权的服务啊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2:19:00吃完回来了,凯基缺席只代表一审判赔他们准备在二审再来就
作者:
paimin (playl)
2021-10-08 12:19:00说不定法官根本没被骗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2:20:00好,省掉一审的成本,可能原因就如我前面提的,股板人都不一定懂期权,你要一个到处都有的民事一审抽中法官懂什么是保证金,懂什么是overloss,只能说高机率是浪费力气,所以他们胜诉原告会上诉,败诉他们自己会上诉,完全不担心一审法官的见解为何然后要注意你的律师有没有开过并操作过期权户,我是有操作过的,到高院会遇到专业法官的机会就高了(我不确定高院是否会按专业分派,但随着期权案多,高院受过相关教育的机会高多了)
这种事不是本来就是 双方各有观点跟立足点吗? 不能因为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2:25:00如果律师连股票融资或权证都没听过,对期权的见解只会更惨
某党在党产相关官司上 有输有赢 赢了就法官英明 输了就 政党介入反正说这个不需要证据 对吧 最近流行 先喊先赢
台北明明有找很多立委去协调,台中没有啊,你怎么不问卢妈妈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2:44:00按这种标准,大概全世界除美国以外都很烂 XD台湾本来就不是最先进国,重点是美国是惩罚性赔偿,柠檬车
作者: ocis (愈活愈慢) 2021-10-08 12:46:00
台湾法官素质是不怎样,但是这篇带风向更烂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2:46:00条款的先进国, 柠檬车条款确实在台湾也要开始有了, 但在那之前,你拿美国或台湾未来的法律去打官司就是不能使用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2:48:00而且柠檬车对福特变速箱案可能还是没用,因为状况大量出现
起不起诉 是检察官的工作 又不是法官 你硬要合并来说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10-08 12:50:00toyota这个日本车厂当时大老板可是被叫去美国作证,赔了一大笔钱才下庄的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21-10-08 12:59:00这五年常听到"海外期货最公平",不会乱搞一堆人以为海期很好做,结果赔更多我还听过"这两年放空小道琼赚很多钱"
作者:
Djuda (死亡)
2021-10-08 13:41:00虽然我觉得应该要全赔 但你主关带风向有事事实 还狂呛推文你这样被嘘一堆反而达不到你要的客服效果也是
台湾法官选择性看券然后无视反方证据也完全不用解释不是第一天了,有美国法官的权利但是没有心中对司法和社会的责任,司改就该把这种无法监督法官的问题解决
作者:
hito21 (come3哈密瓜)
2021-10-08 14:14:00连没量转仓 都不懂怪谁? 讲出来只是被人笑...当月仓 最低价是7-9块 没有负值...给你参考...
作者:
hito21 (come3哈密瓜)
2021-10-08 14:23:00当晚有看到走势 被弄到负40-50 才拉起到负20-30 收盘结算~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21-10-08 15:45:00所以我都用国外经纪商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21-10-08 16:21:00
有钱判生
作者:
hito21 (come3哈密瓜)
2021-10-08 16:22:00真的是无量仓啦~ 不懂转仓 自己认赔比较大气~0.025八口 赔两三百w的 那个朋友~ 也没讲甚们了~算-50 一口小青 赔75w? 一台车当一次学费阿~ 真的不贵~还有不要用凯G作海期 贵死了...
作者: diamond0326 (alan) 2021-10-10 07:27:00
相同案件本来就该有类似判决结果 又不是掷骰子 原PO加油啊QQ